商族早在灭夏之前,就有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它最早活动于东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古代土著民族有许多共同之处;有以玄鸟为始祖的神话,还有用兽骨占卜、杀人殉葬、衣着尚白等习惯。《尚书序》记载:“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据王国维称,契居番,昭明迁砥石又迁于商,相土东迁泰山下又迁商丘,上甲微迁于殷又迁至商丘,成汤灭夏定都亳,是为八迁。后来又有过五次迁徙,所谓“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即仲丁迁于隞,河亶甲迁于相,祖乙迁于邢,南庚迁于奄,到盘庚时最后定都于殷(今河南安阳),是为五迁。从此,“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又可称为殷或殷商。商人的屡次迁徒,或许由于受异族的压迫,或许由于水旱之灾,或许由于扩张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区,并不一定表示商族早期是游牧民族。迁徙的范围大概在今河南、河北、山西、山东一带。
商代自汤开始,至纣灭亡,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商王世系,据《史记·殷本纪》载,结合甲骨文考察,除去个别有误,基本可信。在成汤以前,从契至成汤,凡传十四世。《国语·周语》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即所谓商族的“先公”时期。这在《史记·殷本纪》和甲骨文中也有记载。
商自成汤建国、盘庚迁殷,至武丁时期,经过对周围方国的频繁战争,疆域及势力影响空前扩大。殷都经科学发掘证实,在今河南安阳西北的小屯村一带及洹水沿岸周围的后冈、高楼庄、薛家庄、花园庄、小庄、四盘磨、孝民屯、大司空村、小司空村、武官村、侯家庄、秋口及同乐寨等二十几个村庄方圆二十四平方公里或更大的范围内。以王畿为中心的商代统治区域为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即今河南北部及河北南部。但其势力所及之地,已东起山东半岛,西至陕西西部,南及江汉流域,北达河北北部。至于其文化对各地的影响,则大大超越了这一范围。据考古资料看,东南和华南地区分布于长江下游两岸的“湖熟文化”、江西北部的“吴城文化”、西南地区四川境内的“巴蜀文化”以及北方内蒙古、辽宁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商文化的影响。
商代农业生产已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甲骨文大量记载了商人的农事活动,几乎包括与农业有关的各个方面。甲骨卜辞中有大量“受年”、“受黍年”、“受稻年”等类辞句。卜辞的田字作、等,即为田间的阡陌和沟洫之形。由卜辞可知,商代的主要农作物有禾、黍、稻、麦等。耕作的方法采用合力耕种及“焚田”(即火耕),并已使用粪肥肥田。商王除亲自视察田作外,还常命臣下监督农耕。当时农业已能提供较多剩余产品,卜辞中常见在收割后把粮食放入廪中贮藏的记载。
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有木、石、骨蚌,亦有青铜农具。耕具有耒、耜。耒为木制有歧头的木杈,用做翻地;耜为木制无分歧的工具,用做插地起土。耨具有辰。收割工具有镰、铚,卜辞有字,从从刀,象以刀割之形。
商代农作物的再生产品有酒、醴、鬯。酒为黍或稻所酿,醴为稻所酿,鬯为黑黍及香草所酿。商代出土的酒器种类繁多,《尚书·酒诰》记载,人民嗜酒,田逸,以致亡国,可见嗜酒风气之盛。酿酒业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代农业生产的发达程度。
园艺和蚕桑业亦有发展。卜辞中有圃字,即苗圃;有囿字,即苑囿。果树有杏、栗等。卜辞中又有蚕、桑、丝、帛等字,商代遗址中还出土有玉蚕及铜针、陶纺轮等物。在出土的青铜器上有用丝织物包扎过的痕迹,从出土的玉人像上也可看到其衣服上的花纹。可见商代的蚕桑业及丝织业已较发达。
畜牧业和渔猎
商代畜收业也很发达,后世所称的“六畜”,都已全备。卜辞中的“为”字,像以手牵象之形,所谓“商人服象”。对于牛、羊、犬、豕等的毛色,商人已能加以区别,还注意到牲畜的牝牡,并使用了去势术的技术。商代的六畜也为人所食用,食品中的羞字从羊,豚字从豕,镬字从隹即禽,证明羊豕禽等已作为商人普遍的食物。商代六畜还用于祭祀,有太牢(即牛羊豕)、少牢(即牛羊或豕犬)之称。商人祭祀,一次用牲可多达数百头,而且往往牛、羊、犬、豕合用,没有高度发展的畜牧业是不可想象的。
商代的黄河下游中原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并有广大的森林、草原、沼泽、湖泊,故作为农业、畜牧业补充的渔猎也很发达。卜辞中有“王鱼”、“获鱼”的记载,商代遗址中也出土过许多鱼类、蚌类的遗骸。捕鱼的方法主要有网罟、钩钓、矢射等。卜辞中又有“王田”、“王狩”、“获鹿”、“获麋”、“获虎”、“获兕”及“获象”的记载。狩猎方法主要有犬逐、车攻、矢射、布网设陷甚至焚山等,猎获野兽的种类和数量相当惊人。商王一次田猎获鹿可多达三百四十八头,获麋最多的是四百五十一头,足见其规模之大。
商代的手工业分工较细,有铸铜、制陶、制骨、琢玉、漆器等门类,各种手工业都已有了显著发展和突出成就,而其中最能反映时代特点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是青铜铸造业。(www.xing528.com)
商代是青铜器的全盛时代,其品种繁多,主要类别有礼器、兵器、生产工具及车马器,其中最重要的是礼器。礼器中数量最多的是酒器,有爵、角、斝、觚、觯、尊、盉、卣、彝、觥、壶、罍、瓿、禁、勺等;另有食器鼎、鬲、甗、簋等;乐器铙、鼓、钲、铃等;兵器戈、矛、钺、矢镞等;工具刀、斧、锛、凿、针、锥等。
商代青铜器的制作为范铸。商代遗址中已发现铸铜作坊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陶范、坩埚块、木炭、小件铜器的铜锭、铜渣等。熔铜的工具除有草拌泥制的坩埚外,还有外敷草泥的缸或大口尊。通过对青铜器中铜、锡、铅合金成分的研究,可知其与《考工记》所载之“六分其金而锡居一”的“钟鼎之齐”大体相近。商代晚期的司母戊方鼎重达875公斤,鼎身和四足为整体铸造,鼎耳则是在鼎身铸成后再在其上浇铸而成。从铜工作坊规模之宏大、炼铜技术之高超、器物制作之精美、种类之繁多、花纹之复杂、制范技术之纯熟,都可看出商代生产技术及青铜铸造的水平。
出土的商代青铜器中还有铁刃铜钺,现已于河北藁城及北京平谷两处商遗址中各发现一件。经检验,其刃部是利用天然陨铁锻打而成的,证明商代已知道用铁。此外商代遗址中还曾出土金块及小片金片,可知当时已有黄金并有熟炼的冶金技术。
陶器是商代社会的主要生活用具,制陶是商代重要的手工业部门。陶器的种类有灰色、红色的泥质陶和夹砂陶,还有更高级的硬陶、白陶和原始瓷器。器形有炊器鼎、鬲、甗,食器簋、豆、盂,酒器盉、觚、爵等,储盛器罐、盆、瓮、缸、大口尊等,其中最能代表商代制陶工艺水平的是白陶和釉陶(原始瓷器)。白陶以瓷土、高岭土为原料,经1000℃高温烧成,胎质纯净洁白,表面有雕刻精美的花纹。釉陶以瓷土为原料,器表敷釉呈青绿色,经1200℃高温烧成,胎骨细腻致密,无吸水性或吸水性很弱,是敷釉技术的最早发明,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骨器在商代使用范围很广,种类包括生产工具铲、锥、刀、针和鱼钩,兵器镞及生活用具簪、梳、匕、叉等。牙器有雕刻的梳、筒、杯,象牙杯上刻有精细的花纹并镶嵌有绿松石。骨器作坊遗址中还发现大量的骨料及半成品,其原料多为牛、马、羊、猪骨及鹿角甚至人骨,并发现制骨用的青铜刀、锯、凿、砺石等。制成一件骨牙器,大致需经过选材、锯材、加工成形、打磨及雕刻、镶嵌等工序。骨簪的顶端还刻有不同形状的鸟头。玉器均为软玉,产量很大。颜色有绿、褐、白等,种类主要有礼器琮、璧、圭、璋、璜、琥及其他用于礼仪的尊、簋、磬、矛、戈等,实用器有杯、盘、臼、杵、梳,工艺装饰品有头饰、玉环、玉珠,以及各种不同形状的佩玉、玉人、玉象、玉虎、玉鸟、玉龙、玉凤、玉鱼、玉蝉、玉蚕等。商代玉器切割整齐、琢磨光润,动物姿态生动活泼,表现出强烈的艺术效果。漆器易腐朽,故现今所见商代漆器仅为一些残片及颜料痕迹,但从中亦能了解其颜色、花纹等情况,证明当时的漆器工艺已具相当水平。
殷墟已发现宫殿基址五十多座,一般建筑在夯土台基上,柱下用砾石作基础,有的柱础间还垫有铜片,房架用木柱支撑,墙用板筑。最大的基址南北约长85米,东西约宽14.5米;最小的仅长2.3米,宽1.85米。基址方向多面向南北,亦有面向东西的。很多基址排列成行,遥相呼应,开创了后世厅堂建筑之独特风格。卜辞中所记宫室有大室、小室、东室、南室、祠室、血室、皿宫、公宫、东寝等。由于年代远久,这些宫室的营建已不可考,但从卜辞有关字形构造,如:“亞”、“墉”、“京”、“高”等,还能知其形状。商代的建筑遗址中尚未发现砖瓦,建筑结构仍为“茅茨土阶”。但仅从基址的规模,即知商代建筑之宏伟,建筑技术水平之高超。
除宫殿外,还有较为简单的单室房屋及半地下式房屋,有些遗址中还发现有建筑用的土坯。商人已知在土坯间用草拌泥粘砌,它可看成中国建筑技术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
商代的交换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日渐增多,部分商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商代遗址中出土有海贝、海蚌、鲸鱼骨、大龟骨等海产物品,其来源除赠送、进贡及征集外,也有商人长途贩运而来的。除以物易物的交换外,当时已开始使用货币。商代货币的主要形态是玉和贝,殷墟墓葬中出土有大量的贝,最多的达千枚。除天然贝外,还有石贝、骨贝、蚌贝、玉贝及铜贝等仿制贝。卜辞中有“赐多女有贝一朋”,金文中亦有“王赏戍嗣子贝廿朋”的记载,证明贝在当时已用作货币,并以“朋”为计算单位,以十枚贝为一朋。
交通工具主要是陆路的车和水路的船。卜辞中有车字和舟字。商代遗址中发现车马坑多座,出土的马车有二马一车和四马一车,车为木制,有铜车饰,单辕、一辀、一舆、一轴、两轮。车用于田猎、作战等。商代的舟,尚无实物证据,但知其用于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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