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用地系统与建筑物和交通互相依存,按照室外用地的用途不同,可将室外用地分为集散用地、活动用地和服务性用地。
(1)室外集散用地主要供人流、车流的集中和疏散,可分为主入口集散用地和建筑物前集散用地。当建筑物沿城市道路建造时,需要后退一定距离,在主入口形成集散场所,作为人流、车流交通和疏散的缓冲地带。集散用地的大小视建筑规模、性质及地段而定,大型公共建筑物(如车站、体育馆、剧院、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需要较大面积的集散用地,幼儿园和中小学主要出入口前必须留有足够大的集散用地,方便家长接送孩童。
建筑物前大的集散用地可称为广场,按其用途又可分为交通集散广场、游憩集会广场、文化广场、纪念性广场、杂物堆放广场等。广场设计应满足使用、观赏的要求,还要考虑场地自然条件和人们的生活习惯等。一般而言,广场设计时,尺度方面应满足:1≤宽/高(D/H)≤2,长/宽(L/H)<3。广场面积一般应小于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广场长宽一般应控制在20~30m较为合适,城市广场至少70%的面积位于同一高程上,并不得少于70m2。街坊内的广场应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冬季阳光能直接射入,产生舒适的热环境。(www.xing528.com)
(2)室外活动用地是指满足人们室外活动需要的用地。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和目的不同,有些室外活动用地在数量、大小、朝向、方位和间距上有明确规定,比如体育建筑与学校建筑中的运动场和球场等,有些室外活动用地没有明确规定,例如住宅区的人际交往用地,公共建筑中的室外休息和社会交流用地等。室外活动用地往往与室内空间有密切的联系,设计人员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以便做出精心安排,比如住宅区的室外儿童活动场所与住宅楼室内空间要有必要的照应关系;幼儿园每一个班的教室都要有一个朝南的、阳光充足的室外活动场所,以增进儿童的身心健康。
(3)服务性用地一般指供后勤服务建筑(锅炉房、冷冻机房、洗衣房、厨房和仓库等)使用的室外用地,比如提供物质运输,堆放燃料、杂物等。作为室内作业准备性场所,服务性用地一般布置在建筑物北部或其他较为隐蔽的地方。它一般需要设单独的出入口及服务性出入口,需考虑到避免烟灰、气味、噪声等因素对主体建筑空间及周围环境的影响,一般布置在主体建筑下风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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