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买方租订运输工具后要及时告知卖方运输的有关信息,以便卖方做好备货工作;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后,也应及时发送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做好投保和接货工作。取得已经如此交付的货物。
1.船货衔接
因为在FOB术语下,买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所以船货衔接至关重要。买方租订运输工具后要及时告知卖方运输的有关信息,以便卖方做好备货工作;卖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后,也应及时发送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做好投保和接货工作。
2.交货和风险
“船上交货”是指卖方通过以下方式向买方完成交货:
(1)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由买方指定的船舶。(www.xing528.com)
(2)取得已经如此交付的货物。“取得”一词适用于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在大宗商品贸易中尤其常见。
3.《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Incoterms® 2020对FOB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
(1)交货地点不同。Incoterms® 2020规定一定是在码头船上交货,而按照《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FOB贸易术语可以在任何运输工具上交货,不仅限于船上,交货的地点有六种,如可以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只有其中第五种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如果要与Incoterms® 2020的解释一致,则应在FOB和港名之间加上“Vessel”字样,如FOB Vessel New York。
(2)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的承担者不同。按照Incoterms® 2020的解释,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海关出口手续;按照《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卖方只是“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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