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实可信案例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它应该具有典型性,且应该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有直接的联系。但它一定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来源于实践,决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虚构而作。尤其面对有实践经验的学生,一旦被他们发现是假的,虚拟的,于是便以假对假.把角色扮演变成角色游戏,那时锻炼能力就无从谈起了。案例一定要注意真实的细节,让学生犹如进入企业之中,确有身临其境之感。这样学生才能认真地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认真地分析各种数据和错综复杂的案情,才有可能搜寻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一定要亲身经历,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
(2)客观生动真实固然是前提,但案例不能是一堆事例、数据的罗列。教师要摆脱乏味教科书的编写方式,尽其可能调动些文学手法。如采用场景描写、情节叙述、心理刻画、人物对白等,甚至可以加些议论,边议边叙,作用是加重气氛,提示细节。但这些议论不可暴露案例编写者的意图。更不能由议论而产生导引结论的效果。案例可随带附件,诸如该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决议、合同摘要等等,还可以有有关报表、台账、照片、曲线、资料、图纸、当事人档案等一些与案例分析有关的图文资料。当然这里所说的生动,是在客观真实基础上的,旨在引发学生兴趣的描写。应更多地体现在形象和细节的具体描写上。这与文学上的生动并非一回事,生动与具体要服从于教学的目的,舍此即为喧宾夺主了。
(3)案例的多样化案例应该只有情况没有结果,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没有处理办法和结论。后面未完成的部分,应该由学生去决策、去处理,而且不同的办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假设一眼便可望穿,或只有一好一坏两种结局。这样的案例就不会引起争论,学生会失去兴趣。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的结果越复杂,越多样性,越有价值。(www.xing528.com)
(4)相关性注意所选案例要紧扣教学内容,案例分析的目的是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所选案例必须是针对课程内容的。
(5)典型性即案例内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具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而不是实践中根本不会发生的案例,且典型的案例往往涉及的关系比较全面,涵盖的法律知识较多,有助于学生从各个方面对所学理论加以验证,从中得出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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