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是立足于思维对象的对立统一本质而展开的思维,它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以及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逻辑与历史、抽象与具体等思维方法的矛盾运动,来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对立统一的本质。
辩证思维具有整体性和对立面相统一的基本特点。它不同于从相对静止角度反映思维对象的简单要素与其结构的稳定状态的悟性思维(如演绎思维、归纳思维、类比思维等),它不只是一般地考察思维对象的系统结构与特征,而是把思维对象作为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整体,从其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以及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中进行考察,从而认识事物的总体演化及其系统的动态秩序,以便从本质上系统地、全面地认识对象。
进行辩证思维训练,就要遵循辩证的思维原则,科学地运用对立统一的思维方法,从而掌握认识事物矛盾运动的艺术。
辩证的科学思维方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科学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的高级形态。它是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科学地认识和整理感性材料、辩证地分析事物的相互关系,形成把握事物的辩证矛盾及其运动发展规律的思维形式和方法。它也是对于全部现代科学和社会实践普遍适用的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建立在对辩证思维规律的认识基础上的科学方法,是科学处理现实或具体矛盾的有力工具,能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思维的进步。(www.xing528.com)
在讨论辩证思维和思维的辩证法时,不得不认识近代所形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辩证的思维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是两种相互对立的思维方式,形而上学的思维特点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观察问题,把客观事物及其在人脑中反映的概念都看成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固定不变的,否认事物及其概念的矛盾和运动。形而上学思维是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所出现的思维方式。与形而上学思维相对立,辩证思维是从矛盾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去观察问题,把客观事物及其在人脑中反映的概念看成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着的,是运动、发展和变化着的。辩证思维是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相吻合的思维形式。
从理论上讲,辩证思维与思维的辩证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辩证思维和思维辩证法都属于思维现象,都是客观事物的反映;都受唯物辩证法一般规律的支配;都通过一定的思维形式表现出来,这是二者的联系和相同点。而二者的区别在于:辩证思维是主观辩证法,而思维的辩证法是具有客观意义的一种辩证法。正如恩格斯所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运动的反映而已。”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辩证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人的思维具有强制性的支配作用的特点。因此,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规律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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