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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广西群众文化事业:《广西通志.文化志:》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理机构1986年,自治区文化厅设群众文化处管理各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业余文化组织及活动、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等。乡镇没有专门的群众文化管理机构,一般由分管文教卫工作的领导负责直接管理,乡镇文化站协助管理。2002年7月,依照文化部颁发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站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馆评估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站评估标准》。

管理广西群众文化事业:《广西通志.文化志:》

管理机构

1986年,自治区文化厅设群众文化处管理各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业余文化组织及活动、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等。1987年,群众文化处改为社会文化处,增加管理文化市场的职能。各市文化局设社会文化科,各县(市)文化局设社会文化股。乡镇没有专门的群众文化管理机构,一般由分管文教卫工作的领导负责直接管理,乡镇文化站协助管理。

制定规章、条例

1986年自治区文化厅制订《广西县城文化中心评估细则》《广西乡镇文化中心评估细则》,从设施、队伍、活动、网络、管理、经费、效率等方面对农村文化工作做出了量化规定。1992年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馆评估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站评估标准》。1995年制定了《广西1995年—2000年实施“蒲公英计划”方案》,深入开展少儿文艺活动。

2002年7月,依照文化部颁发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站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馆评估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站评估标准》。2004年文化部公布评估情况,桂林、南宁、北海市群众艺术馆和桂林市叠彩区文化馆被定为一级馆,岑溪、浦北等4县(市)的文化馆被定为二级馆,有20个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被定为三级馆。

评选文化先进县

评选文化先进县活动起始于1982年,是文化部为了推动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在全国实施的文化工程。最初称“建设城乡文化中心先进县”,每年评选一次,由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授予荣誉称号。1987年实施《广西县城文化中心评估计分细则》和《广西乡镇文化中心评估计分细则》,建设城乡文化中心先进县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轨道

1989年,“建设城乡文化中心先进县”活动的名称改为“建设群众文化先进县”。1990年,广西又以构建文化长廊的模式将若干个县联动发展。到1994年,全自治区共有45个县(市、区)被授予群众文化先进县荣誉称号。

1995年,“建设群众文化先进县”活动改为“建设社会文化先进县”,建设活动从单一的群众文化扩展为群众文化、文化市场、图书馆文物“四体合一”的社会文化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授予荣誉称号,升格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北流、宁明、桂平玉林、平南、浦北、灵山、横县、大新、贺县、融安、荔浦等12县(市)被评为广西首批社会文化先进县。北流市和宁明县还分别被文化部授予全国百优文化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2001年,“建设社会文化先进县”又改为“建设文化先进县”,活动范围由原来的群众文化、图书、文化市场、文物四大块再增加电影、艺术专业团体两大块。年内,宜州市和灵川县获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称号,昭平县、马山县和扶绥县获自治区文化先进县(市)称号。至2005年,全自治区有35个县(市、区)被评为自治区文化先进县,其中有16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www.xing528.com)

2005年5月,全自治区开展“小康文化示范户”评选活动。评选出武鸣县锣圩镇板新村潘立德等100户为全自治区农村“小康文化示范户”(其中文艺活动型24户、体育活动型8户、科技活动致富型30户、综合型38户);8月全自治区开展“农村优秀村(屯)文艺队”的评选活动,评选出横县校椅临江壮歌剧团等40个农村文艺队为自治区“优秀村(屯)文艺队”。

培训群众文化干部

1995年在宁明县举办边境文化馆馆长、重点口岸文化站站长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馆长、站长共16人。2000年以后,自治区文化厅重点实施人才兴文战略,设立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以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高级研讨班为重点,年培训人数均在1000人(次)以上。2003年7月举办全自治区小戏小品编导培训班,培训市、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的编导共65人。2003年9月举办全自治区社会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各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长。2003年10月在北京举办广西群众文化干部培训班,培训部分市、县文化局局长,社会文化科科长和群众艺术馆馆长等共47人。2003年12月举办全自治区舞蹈编导培训班,培训市、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部分市、县歌舞团的舞蹈编导共77人。2002—2005年每年均举办一期全自治区农村基层文化骨干、文化能人培训班。培训内容有群众基础理论、论文写作、活动策划实施、戏剧表导演、群众歌咏、民族及少儿舞蹈基本功和创作、戏剧身段、中老年健身操美术基础知识等。

建设公共文化设施

2001年至2005年“十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启动乡镇宣传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边境地区、东巴凤革命老区和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边境地区乡镇文化站57个,乡镇宣传文化站460个(每个站面积400平方米);东巴凤革命老区乡镇宣传文化站21个;村级图书馆示范点400个;新建或扩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34个。到2005年,全自治区已建立乡镇文化站1139个,占全自治区乡镇总数的94.8%,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县市达61个,占全自治区82个县市的74.4%,已在县城或一个乡镇建有文化中心的县(市)达56个,占全自治区县(市)的68.3%。

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2003年1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3月,广西成立广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即以“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项目申报“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10月获得批准,被文化部列入第一批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试点项目。2004年5月28日—30日,在河池举行自治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公布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项目和第二批民间艺术之乡、民间特色艺术之乡名单。第一批广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试点项目:靖西县(资源普查)、宜州下枧河流域刘三姐歌谣文化生态保护区、平果壮族嘹歌、环江毛南族傩文化、马山壮族多声部民歌、梧州龙母文化;第二批广西民间艺术之乡:东兰县(铜鼓艺术)、马山县(多声部民歌)、融安县大将镇(彩调)、融安县长安镇(文场)、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绝技)、博白县(采茶戏)、凌云县朝里乡(民间音乐);第二批广西民间特色艺术之乡:阳朔县高田镇(雕刻工艺)。

送电影下乡

2003年为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自治区文化厅将该工程活动列入全自治区文化管理目标责任,与各市文化局签订责任书。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另行下文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进行特别部署,并派出专门人员到各市县检查督促。据统计,2003年元旦至2005年春节,全自治区共组织流动放映队1016个,到达放映点8380个,使用节目拷贝2531个,放映场次26223场,观众达76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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