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自治区文化厅下设艺术处,负责全自治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及其艺术创作、演出活动的管理;市(地区)文化局艺术科、县文化局为各级艺术表演事业的管理机构。
艺术表演团体管理
1985年,自治区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的剧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文化厅。其时拟定广西桂剧团回到桂林、广西彩调剧团回到柳州、广西壮剧团回到百色的改革计划。因搬迁费用、家属安置以及剧团精简人员的归属等具体问题无法解决,这一计划未能落实。最后文化系统内部自我消化部分多余人员。1987年,将缺乏演出市场的广西京剧团改为广西艺术辅导团。
1993年文化部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通知》,随后又召开了全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工作会议。1995年初,自治区文化厅先后出台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职人员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我区艺术表演专业人员提前退休试行办法》《广西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进行剧团内部机制改革。首先,充实和调整剧团的领导班子,选拔一批懂业务、善管理、有威望、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专家型艺术骨干担任剧团领导。其次,实行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直属各剧团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团长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在自治区直属剧团实施全员聘任制。1997年8月举办全自治区县级剧团团长培训班,以提高县级剧团负责人的综合能力为主要内容。至1997年底止,全自治区有119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其中自治区级8个,地、市级27个,县级84个,主要有桂剧、彩调、壮剧、粤剧、歌舞、杂技等剧种。员工总人数达45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86人。国家按工资的60%至80%拨款,差额部分由剧团自行解决;仅有少部分剧团享受到国家按100%拨款。
1998年,自治区直属剧团开始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剧团根据艺术生产和业务需要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对专业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考评、考核、择优录取、竞争上岗,对受聘人员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把演职员的收入与其所具有的艺术水平挂钩,与其所付出的劳动挂钩,多劳多得。同年,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广西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经营性演出效益奖励办法》,对自治区直属剧团的演出场次及经济效益指标做出量化规定。
2005年,全自治区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18个,从业人员4352人,有高级职称532人,中级职称887人。
剧目管理
1985年,自治区文化厅成立广西艺术创作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自治区的舞台艺术创作,对剧目创作进行有效管理。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设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99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设广西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996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制定建设戏剧强省工程计划,从优秀剧目的积累和借鉴、戏剧剧目的选材、戏剧内容与形式的创新等方面制定了周密的方案。
自治区文化厅坚持召开艺术创作会议,对全自治区的艺术创作作总结和规划,并讨论各地选送的剧本,从中筛选出有潜力的剧本,之后组织力量进行加工提高。还多次召开重点剧目创作笔会,举办戏剧创作研修班等,邀请国内和自治区内的著名剧作家进行讲学、授课、评析剧本。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自治区文化厅连续举办广西戏剧展览会,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先后举办全自治区民族、通俗歌曲大奖赛、全自治区戏曲青年演员大奖赛、全自治区民族舞蹈比赛、全自治区戏剧小品比赛、全自治区器乐比赛等艺术活动。在每次举办戏剧展览会及其他艺术活动前,都组织力量对参展剧目及艺术节目进行筛选和辅导。从1984年至2005年,连续举办了6届戏剧展览会,涵盖彩调、桂剧、壮剧、粤剧、邕剧、瑶剧、牛娘剧、山歌剧、采茶戏等广西主要地方剧和京剧、话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歌舞等戏剧门类。据统计,6届剧展共展出41台大型剧目,评出优秀剧目33个;展出小型剧目175个,评出优秀剧目37个。
这些措施和活动有力地推动着广西的艺术创作。一批作品问鼎“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和“曹禺戏剧文学奖”“国家舞台精品剧目”等国家级文艺创作最高奖项,逐步实现与全国艺术创作的先进水平接轨。桂剧《瑶妃传奇》获第3届文华新剧目奖、文华表演奖,《商海搭错船》获第8届文华新剧目奖,《风采壮妹》获第6届“五个一工程”奖,《大儒还乡》入选2005—2006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彩调剧《哪嗬咿嗬嗨》获第6届文华新剧目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设计奖、文华表演奖、曹禺戏剧文学奖等。壮剧《歌王》获第7届文华大奖和编、导、演等5个单项奖,第5届“五个一工程”奖和曹禺戏剧文学奖等;《瓦氏夫人》获全国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剧本创作金奖。舞蹈诗《咕哩美》获第7届“五个一工程”奖。舞剧《妈勒访天边》获第8届“五个一工程”奖,第10届文华新剧目奖、文华舞剧编导奖、文华表演奖,入选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民族歌舞诗《漓江诗情》获第2届全国少数民族艺术会演创作、演出、舞美三项金奖。民族音乐剧《白莲》获第9届文华新剧目奖。音乐剧《太阳童谣》获第9届“五个一工程”奖。民族音画《八桂大歌》获第11届文华大奖和文华音乐、舞美、编导三项单项奖;入选2003—2004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木偶芭蕾舞剧《小美人鱼》获全国第2届木偶、皮影比赛金奖。广西文场《春兰吟》获第7届文华新节目奖。(www.xing528.com)
杂技艺术走上国际领奖台,《抖杠》获法国巴黎第12届“明日杯”世界杂技比赛金奖头奖,《小跳板》获中国吴桥国际杂技比赛银狮奖,魔术《牌技》获美国国际魔术师协会第73届年会比赛银奖、国际魔术师协会第25届研讨会金狮奖。
演出管理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演出市场处于疲软萎缩的低谷。为了求生存谋发展,艺术表演团体以演轻音乐和经典折子戏为主,开辟出广西、广东、湖南的广阔市场,每年演出在1万场以上。进入90年代以后,自治区文化厅提出“实施精品战略,以精美的艺术产品去培育演出市场”的要求,并举办自治区直属剧团演出经营管理工作研讨班,探讨如何开拓演出市场问题。明确规定各个剧团的演出任务和演出收入,还分阶段对各剧团演出情况进行检查。
专题巡回演出 20世纪90年代初为拓展演出市场而开创的一种新的演出模式。即由有关党、政机关部门及企业单位作为主办投资方,剧团则创作主办方所需要的剧(节)目(专题晚会),赴全自治区巡回宣传演出。演出期间主办方负责剧团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并负责组织观众包场观看,每演完一场按合同规定付给剧团相应的报酬。从1991年起,先后有广西壮剧团、广西桂剧团、广西京剧团分别与广西林业局、南宁啤酒集团、广西环保局、广西交警等部门与企业合作。这种演出模式不但激励了剧团的创作演出热情,还提升了各主办方行业的文化品位和自身形象。
上山下乡演出 自治区文化厅规定各剧团每年必须在年初或年底安排一个月的时间,组织精干演出队伍分赴自治区级或国家级老、少、边、穷山区的县、乡、村寨,为广大农民演出。一般占各剧团每年总演出场次任务的20%~25%。1995年,中宣部、文化部等八部委办和十部委办下发《关于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同年自治区文化厅制定《关于区直剧团上山下乡演出政策性补贴调整的暂行规定》,1996年又下发《关于调整区直剧团上山下乡演出政策性补贴的试行办法》,提高上山下乡演出补贴。
重点剧(节)目演出 1996—1997年,广西壮剧团获文华大奖的大型风情壮剧《歌王》排了符合大型剧场演出的豪华版、符合中等剧场演出的压缩版,和符合农村演出的农村版三个版本,深入到广西各地演出;广西木偶剧团携《红孩儿》赴上海商演60场。
2001年至2003年初,广西木偶剧团创作人偶节目《偶艺新韵》在国(境)外演出141场。
广西歌舞剧团创作演出的大型民族歌舞诗《漓江诗情》,从2001年至2004年,先后赴梧州、贺州、贵港、东莞、湛江、广州等地进行商演,共演出87场,观众14.9万人次,演出收入138.5万元。其中还创造了单场演出18万元,打破广西歌舞剧团单场演出收入的最高纪录。
2002年在柳州举行广西优秀剧目展演,将桂剧《泥马泪》《瑶妃传奇》《烈火南关》、壮剧《歌王》《瓦氏夫人》、舞剧《妈勒访天边》、彩调剧《哪嗬咿嗬嗨》、舞蹈音诗《咕哩美》、民族音乐剧《白莲》等优秀剧目集中售票演出,进行市场化操作。
2003年,柳州市歌舞团创作的大型民族音画《八桂大歌》,以市场化运作进行商演,超过50场,观众人数达8万人次,票房收入近300万元。
特殊演出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每年除了要完成主管部门规定的演出场次以外,还负有各种特殊演出任务,如慰问演出、汇报演出、出访演出等。1986年1月,应文化部邀请,广西杂技团《仿古杂技》进京在中南海向中央领导汇报演出。1995年3月,民间歌舞剧《刘三姐》赴京进中南海为第八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演出,在首都民族文化宫礼堂为曾给予广西抗洪救灾作出无私援助的首都各界代表作答谢慰问演出。1997年,由广西著名艺术家组成“乡土情深”艺术团,辗转河池、百色、玉林等地农村举行露天广场文艺慰问演出;自治区直属剧团到部队、困难企业及建筑工地进行春节慰问演出。1997年7月,广西歌舞剧团、话剧团、杂技团组成赴南海舰队慰问演出团,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基常带领赴南海舰队慰问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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