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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收录,广西通志.文化志:自治区人大向政府发建议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后不久,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建议书”,建议政府把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列入工作日程,成立“文化市场条例起草领导小组”。1998年10月5日成立全自治区文化行业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政策法规收录,广西通志.文化志:自治区人大向政府发建议

1988年,文化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舞会管理的通知》,自治区文化厅随即深入调查研究并着手起草相关规定,1989年11月,自治区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联合制定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舞会管理暂行办法》《桌球场(室)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出台了由以上两厅一局与自治区卫生局联合制定的《音乐茶座管理暂行办法》。

20世纪90年代后,文化市场发展迅速,经营项目、数量、规模不断扩大,行政管理亟须有一部层次高、权威性强的地方法规做依据。1990年7月自治区文化厅草拟出《广西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初稿。同年10月,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自治区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法制和公、检、法、司等11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后不久,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建议书”,建议政府把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列入工作日程,成立“文化市场条例起草领导小组”。1991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主席李振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1996年10月,自治区政府办公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送审稿)》,并送交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1997年1月18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该《条例》2004年6月30日废止),结束了10多年来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无地方法规可依的历史。1998年10月5日成立全自治区文化行业依法治理领导小组。(www.xing528.com)

多年来,自治区文化厅还制定有30余件规范性管理文件。各地、市、县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性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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