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后期,广西出现网络服务经营场所(网吧经营),初期规模小、档次低,2000年起发展迅速。
2001年,网吧市场管理由电信部门移交到文化部门。2002年,国务院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取缔个体经营网吧,规定以企业形式经营。当年全自治区共有网吧3117家,从业人员9144人,固定资产原值3.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8亿元,缴税0.25亿元,利润总额0.75亿元,增加值1.7亿元。经过几年的平稳发展,至2005年全自治区有网吧3879家,从业人员1.56万人,固定资产净值3.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1亿元,缴税0.47亿元,利润总额1.4亿元。
2003年4月22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推动网吧从单体经营向以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为特色的连锁业态转变,开始推行“10+3”连锁网吧(10家国家级与每省3家省级连锁)发展模式。2003年7月起,自治区文化厅先后同意南宁长宽网络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得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自治区电信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等6家全国连锁企业在广西落地,同时审批中国网通广西分公司、中国铁通广西分公司、广西网友信息文化有限公司等3家广西企业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至2005年底,9家企业在广西开设直营连锁店2家,加盟连锁店68家,从业人员104人,固定资产净值4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76万元,缴税112万元,利润总额333万元。(www.xing528.com)
至2005年底,广西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增至3888家,其中网吧3879家,连锁经营9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