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广西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指导方针对音像市场进行有效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期,音像市场较为混乱,盗版音像带泛滥,录像放映场所处于无序状态,有的甚至公然播放黄色淫秽的内容,社会反响很大。管理部门重拳打击,每年都对音像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但往往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监管效果时常处于反复不稳之中。
1995年8月1日—31日,全自治区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月工作,将音像市场列为文化市场检查的重点。
1996年6月12日,全自治区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布置在6月—8月集中治理广西音像市场的实施方案。根据会议部署,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查禁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对音像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
1997年9月12日,自治区文化厅向各地、市文化局发出《关于对音像电子游戏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规定从9月12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对全自治区范围内音像市场、电子游戏场所进行集中检查。(www.xing528.com)
从1998年始每年都开展音像法制宣传周活动。
2001年,按照文化部提出的“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规范经营、规模发展”的方针,广西文化行政部门采用政策和经济两种调控手段,改变音像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效益差的状况。2003年,自治区文化厅先后同意南宁超发文化音像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重泉文化音像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邮政局及广西唱片公司从事音像连锁经营业务。这些连锁企业采取直接投资发展直营连锁门店,或者采取控股、吸纳、整合个体音像零售出租经营户的方式,店与店之间统一品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广西音像市场现代音像连锁经营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使广西音像零售、出租业“小、乱、差”的状况得到改观,正版音像制品的发行量和市场占有率也有了较大提高。2005年12月22日,自治区文化厅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音像市场监管保护〈无极〉等重点影片发行放映的通知》,保护《无极》等重点影片的发行放映。
截至2005年底,广西音像制品经营单位5175家,其中:批发单位17家(南宁市8家,玉林市3家,柳州市2家,桂林市2家,梧州市1家,崇左市1家),连锁企业4家(南宁市邮政局、广西百重泉文化音像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超发文化音像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唱片公司),零售2019家,出租2790家,录像放映30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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