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应该说并非是一个专门的概念,因此,能否精确地用文字概括出其特定的内涵,是一个现实难题。从构词法角度而言,“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是由“教育管理”和“伦理基础”两个词语组合而成。两者之间是一种偏正关系,即“教育管理”为偏,“伦理基础”为正。因此,对“伦理基础”的认识是理解“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内涵的关键所在。那么,“伦理基础”这一概念又应如何理解呢?
关于“伦理基础”这一概念,王本陆教授在《关于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再探讨》一文中论及“教育的伦理基础”问题时曾阐述道:“教育的伦理基础或伦理本性,是对教育本质的一种伦理追问,是对教育基本伦理预设的审查,是对教育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表现出来的伦理精神的概括。”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指出:“在教育伦理哲学中,探讨和关注教育伦理基础或伦理本性问题,其焦点和核心在于追问构成教育合理性基础的伦理前提是什么,即教育成为教育而非其他物的伦理基础,它强调的是教育与其他物的比较以及教育的伦理预设。也就是说,教育伦理哲学的提问是从伦理学角度看,教育为什么是可能的?教育意味着什么?”可以看出,王本陆教授在这里将“教育的伦理基础”等同于“教育的伦理性”,并且其侧重的是从伦理性的角度来寻找教育的伦理性质和特征,也就是说,其“实质上是从伦理角度对教育本质进行的分析、把握和规定,是对教育进行伦理划界”。而在我们看来,伦理基础与伦理性是研究相关伦理问题的两个不同的视角,两者虽密切联系,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具体到教育管理这一领域尝试作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对教育管理伦理基础的理解。
众所周知,教育管理既是人类社会具体领域的一种实践活动,同时也是人类社会一种特殊的社会伦理文化现象。将教育管理作为一种伦理文化现象来研究,考察教育管理本身具有怎样的伦理性质和特征,这是教育管理的伦理性问题。广义的伦理性就是价值性。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规定为关于善的问题的研究,而善的问题就是价值问题。广义的伦理性其实就是把道德范畴提升到价值论的高度。据此视角审视教育管理,就需要考察教育管理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有效组织方式怎样体现着人的价值和给人带来了何种价值。而“体现人的价值追求则是管理得以存在的价值依据或价值前提”。具体而言,广义的伦理性是教育管理伦理发生的根本前提。显然,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并非是这种广义的伦理性,否则顺着这一思路去研究教育管理中的伦理问题,无疑会将伦理问题泛化,导致不能集中、典型地揭示出教育管理的伦理性质与特征。确切地说,我们这里使用的是狭义的伦理性概念,即特指教育管理作为一种伦理演化现象在运作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或本身所蕴涵的伦理性质和特征。
而与伦理性视角不同的是,伦理基础视角则主要是将教育管理视为人类社会具体领域的一种实践活动,考察这种活动需要什么样的伦理价值体系支撑,才能得到有效的运作。换言之,从教育管理的运作基础来看,它需要什么样的伦理价值体系作为其支撑。很显然,这里的“基础”是指伦理作为教育管理在运作过程中的一个要素而言的。我们知道,教育管理作为一种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的协调性活动,欲得到有效运作,离不开相应的条件支撑与配合,有着其不可或缺的诸多要素。教育管理活动的要素涉及事实层面,也涉及价值层面。教育管理活动事实层面的要素是指与教育管理实践活动直接有关的、教育管理活动中所客观存在的那些要素,如教育管理活动中人的要素、资源和管理的要素、过程的要素、环境的要素以及方法和艺术的要素等。教育管理活动价值层面的要素是指人们以自己的价值观对教育管理活动进行认识,并对这些认识进行理论概括所形成的那些管理理念性的要素,主要有教育管理活动的本质、教育管理活动的职能、教育管理活动的效能、教育管理活动的原理、教育管理活动的原则,以及贯穿于上述诸要素之中的对教育管理活动和人自身发展关系的认识所产生的管理理念这一价值因素等范畴组成。
而伦理价值体系就属于教育管理活动价值层面的要素,具体而言,就是对教育管理活动和人自身发展关系的认识所产生的一种管理伦理理念。它贯穿于教育管理活动价值层面的各要素之中,在教育管理的协调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深层次、基础性的导向规范着教育管理活动的实际运作。(www.xing528.com)
当然,我们说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与伦理性存在着区别,并不是否认它们之间内在的密切联系。这种联系具体体现为,教育管理伦理基础的确立并非一种主观臆想或者生硬强加的产物,而是有着其赖以存在的理论依据,这种依据就是对教育管理的基本伦理预设,即教育管理本身具有伦理性。正因为教育管理活动在其运作过程中本身就具有伦理性质和特征,所以,我们才可能有意识地培植与这些伦理性质和特征相对应的教育管理伦理观,确立相应的伦理规范,以发挥伦理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而建立教育管理伦理观、确立伦理规范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探寻教育管理伦理基础的过程。
毫无疑问,当我们用“伦理基础”这一概念去揭示伦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在教育管理活动中发挥的作用的时候,使用的是结构的方法和分析的方法,即先把教育管理活动从结构要素上进行划分,显现教育管理活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而揭示出伦理作为一个要素是如何同其他要素结合在一起并发挥自身的作用的。在此基础上,再用分析的方法对伦理本身进行结构性分析。由于这种分析是在对教育管理的伦理性有了一定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样两者之间就有了某种程度的内在关联性。具体而言,伦理性视角是把教育管理作为一种伦理文化现象,其主旨在于通过对教育管理自身的本体论伦理追问,寻找教育管理本身所蕴涵的伦理性质和特征。这种伦理特征可以说是人们通过经验得到的,所以,它似乎带有描述的性质。而当我们沿着这种思路将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伦理特征和内容进行特征提炼和综合概括时,就形成了教育管理伦理基础的概念,即教育管理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有效组织方式所要求的“伦理价值取向模式”或“伦理范型”。这种“伦理价值取向模式”或“伦理范型”并不是作为一个客观对象摆放在那里的,而是我们对教育管理的伦理内容和伦理特征进行概括、总结以及提炼的产物,是使其实现由“自在”到“自为”转化的结果。这个结果不是被描述出来的,而是分析出来的。它并非教育管理某一方面的伦理内容或特征,而是一个有机的伦理价值体系,即由一系列在伦理方面对教育管理活动起主要支撑作用的观念和规范所构成。这种伦理价值体系的实现过程就是教育管理伦理基础展开的过程。这种展开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过程,而是与其他教育管理活动的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在教育管理的协调过程中实现的。有必要指出的是,伦理基础与伦理性只是研究教育管理伦理问题的两个视角,事实上并不存在独立的伦理基础和伦理性,它们原本是统一的,正如教育管理既是实践活动又是伦理文化现象一样。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尝试着给出对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这一概念的理解,即所谓教育管理的伦理基础,是指教育管理作为一种教育活动的有效组织方式所要求的“伦理价值取向模式”或“伦理范型”,这种“伦理价值取向模式”或“伦理范型”乃是在伦理方面对教育管理活动起主要支撑作用的观念和规范所构成的一种伦理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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