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院产生,就有民办书院和官办书院。民办书院的经费主要由主办者筹集,官办书院则由官府拨给,或支钱币、或拨学田(街房产业)以收租、或划拨某项税收(如肉厘、盐税)中的一定额度。唐、宋时期以民办书院为多,到了元代书院官学化的趋势明显,明代进一步加快,清朝时期官办书院大量发展,其层次亦向县以下地区迅速扩展。据不完全资料估计,清代四川552所书院中,约90%是场(镇、乡)设立的书院[12]。此时,书院与官办学校的区别已经很小。
所谓官学化,主要内容是:(1)书院的创立与兴办须经官府审批。(2)由官府委派书院山长。(3)拨给经费,设官管理书院钱粮财政。(4)书院生员肄业后,官府安排职业(在清代还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当然,书院官学化,还不能在书院与官学之间画等号,它们还分属两个不同的教育体系,但是随着清代书院的官学化普遍化的发展,书院与官学已没有根本区别。正因为如此,清末教育改制,大多数书院很自然地被改为官办学堂。
就民办书院而言,未曾划分也难以评定其办学等级,大体只能依其教学效果、学术贡献与影响来评论其水平的高低。官办书院则因其主办官府的级别(包括与之相应的办学规模、条件与能力等)而区分出不同等级。官办书院等级明显,以清代而言,有省级、道级、府(州)级、州级、县级、乡(镇)级等六级。
但是,书院的等级与层次不尽相等,要视其具体情况而定。以四川而言,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在成都建有省级书院大益书院[13]。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四川按察使刘德芳建锦江书院,这是清廷允建的第一批省级书院。清中期以后全国又增省级书院29所[14],其中就包括光绪元年(1875年)在成都新建的尊经书院。同是省级书院,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书院改制时,锦江书院改制为四川大学堂(今四川大学前身)和成都府中学(今石室中学前身),尊经书院改制为四川大学堂[15]。至于道级以下书院,改制时基本上分别为高等或初等中、小学堂(也有两等学堂),在同级书院中,有的是中学堂,有的却为小学堂;有的是高等中、小学,有的却为初等中、小学,皆视具体情况而定其办学层次。(www.xing528.com)
关于历史上的书院,还要说明两点:
一是,今日的一些高等学校,是由书院改制变化而设立的。据不完全的了解,如浙江大学的前身是求是书院(1897年);南京大学由金陵大学等组建,金陵大学的前身是汇文书院(1889年)、基督书院(1891年)、益智书院(1892年)、宏育书院(1907年,为基督、益智二书院演建);湖南大学的前身是岳麓书院(973年);四川大学的前身是尊经书院(1875年)、锦江书院(1704年)部分。
二是,中国书院传到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国家。有资料表明至迟在明正统四年(1439年),朝鲜李氏王朝君臣沿用中国宋代的书院制度发展其教育事业。在朝鲜半岛,历史上曾有过600多所书院。在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都有一些书院。在意大利、美国也有中国式的书院。[1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