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岷江上游的羌人被称“威州蛮”和“茂州蛮”,宋朝政府在这些地区仍实行羁縻政策。
威州,本是唐朝的维州,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改为威州,领保宁(治今理县薛城乡)、通化(治今理县通化乡)二县。威州所领的羁縻州有保州和霸州。保州,原是唐维州定廉县,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招白苟羌置维州及定廉县,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于定廉县置保州(治今理县西)。霸州,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因招附生羌置静戎郡,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改为霸州(治今黑水县境)。[217]《宋史》载:“威州保、霸蛮者,唐保、霸二州也。天宝中所置,后陷没。酋董氏,世有其地,与威州相错,因羁縻焉。保州有董仲元、霸州有董永锡者,嘉祐及熙宁中皆尝请命于朝。政和三年,知成都庞恭孙始建言开拓,置官吏。于是,以董舜咨保州地为祺州,董彦博霸州地为亨州,授舜咨刺史、彦博团练使。”[218]《旧唐书》称保州羌人首领为董姓,并说:“乾元元年二月,西山子弟兵马使嗣归诚王董嘉俊以西山管内天保郡归附,乃为保州,以嘉俊为刺史。”[219]从这些记载中可以了解到,宋代所谓的“威州蛮”、“茂州蛮”是唐代这一地区羌人的后裔。宋朝对保、霸二州的统治是很松弛的,徽宗政和四年改设祺、亨二州[220],均是羁縻而已。但宋朝对这两州颇为优待,对董舜咨、董彦博,“诏成都给居第、田十二顷”,并每年拨给经费12100缗、米麦14700石、绢2850匹及布、绫锦、茶、盐、银等[221]。
茂州,北宋时领汶山县(治今茂汶县凤仪镇)、镇羌砦和鸡宗关,南宋时增领汶川县(治今汶川县威州镇)。茂州所领的羁縻州有珰、直、时、涂、远、飞、乾、可、向、居等10州[222]。在唐朝时,茂州羌人部落受吐蕃的影响不如威州羌人部落大,故其部落组织较为严密,与宋朝的关系也更密切,“蛮自推一人为州将,治其众,而常诣茂州受约束”[223]。(www.xing528.com)
宋初以来,不少汉人迁入羌区,太宗雍熙时(984—987年)茂州汉人已有326户,占全县1155户的28%,霸州汉民达170余户。[224]由于居民增多,这些州的所在地逐渐成为当地的政治、军事、经济中心,粗具城镇规模。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知茂州范百常就主持修筑茂州城[225],这对于羌族地区的开发具有一定作用。
到了元代,开始实行土司制度,元朝统治者在少数民族地区大量使用该民族酋豪充任官吏。《元史》载:“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226]元王朝在岷江上游有较为严密的行政建制,设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227]。下面还设有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龙木头都留等一十二族、岳希蓬萝蔔村等处二十二族等三个千户所和折藏万户府。岷江上游的羌人归安抚司统辖,比起宋朝时的羁縻府州,同中央王朝的关系又前进了一大步。元朝政府在羌族地区驻有军队,还经常派兵在茂汶一带巡视,在今茂汶县点将台还有当时人留下的石刻题记,题记云:“大元开国忠顺公玄孙刘上万户文引兵至此。至元癸巳七月二十七日记。”[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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