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之前,广东地方基层社会已有士绅权力机构,其最重要的一项职能便是维护地方治安。那么,如何看待在地方已有士绅权力机构的前提下,广东仍旧爆发了洪兵起义这样的大动荡的历史现象呢?尽管基层社会已有士绅权力机构维持治安,然而,经过鸦片战争,一方面士绅的实力有所扩张,[23]另一方面,民众通过参与三元里抗英斗争、反租地运动和反入城斗争,变得容易武装和集结,这两点因素都增加了地方的不稳定性。而官员的腐败,以及因循疲沓的办事作风,又造成官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无力。而且,官员与士绅也未能够很好地沟通与合作。故而,当天地会起事之时,官绅无法将其迅速平息于苗头状态,终于演化成燎原之势。
洪兵起义爆发之后,广东地方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许多县衙署被占、知县外逃。例如:咸丰四年(1854)五月,东莞县衙署被起义军烧毁,[24]署都司莫其亮被杀。[25]又如,同年七月初八日,顺德县“委员巡检刘光裕、都宁司沈昌运、千总段世松、余殿荣、把总王昌华、外委全寿、谈海文、李殿文皆遇害,知县马映阶逃往城内绅士家”。[26]为重整地方秩序,官府势必须借助士绅力量。士绅重整地方基层社会的活动,主要是通过士绅权力机构具体实施。因此,广东的士绅权力机构,在这一历史时期发展迅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许多没有士绅权力机构的地方陆续兴建士绅权力机构。这一时期,广东成立了许多公约、公局。有些地方,公约、公局覆盖了整个州县,俨然成为县以下的一级区域行政组织。以番禺县为例,咸丰、同治以后的公约、公局便有:南洲局、彬社局、冈尾局、石楼局、赤山局、仁让局、石桥局、萝西局、鳌山局、韦涌局、古坝局、龙湾局、沙亭局、沙圩等乡十三约公所及沙茭总局、鹿步总局、升平局、安和局、凤凰局等等,基本覆盖整个番禺县。[27]各地的士绅权力机构,有些由官府倡导设立。例如,咸丰四年(1854),新会县知县陈应聘集邑绅团练,于六月初一在冈州书院开设冈州公局;[28]有些由地方士绅自发组建。例如,南海西樵著名的同人公局,就是由士绅康国熹(康有为的从叔祖)创立的。[29]
其次,洪兵起义时期,广东的士绅权力机构就规模而言也与以往有所不同,甚至出现了顺德团练总局这样的大公局。咸丰四年(1854)七月初八,顺德县被陈吉起义军攻陷。咸丰五年(1855)二月,两广总督叶名琛、广东巡抚柏贵,请当时居住在省城广州的顺籍士绅:户部侍郎罗惇衍、太常寺卿龙元僖、工科给事中苏廷魁,督办顺德团练总局,同时下发札文给顺德县城的十二名乡绅,令其协助三大绅办理局务。罗惇衍、龙元僖、苏廷魁返回顺德后,先在云麓公祠与城绅初步商定成立团练总局的梗概。三月二十二日,正式在云麓公祠开设顺德团练总局。并设有大良公局、南关公约、东海护沙公约等下属各公局。顺德团练总局的作用范围并不局限于顺德一县,也涉及外县事务。如剿办大鱼奥沙匪,筹捐梧饷,资助管驾陈灿南平定起义军黄金漋部等等。顺德团练总局对整个广东都十分重要,“大宪谓顺局在粤省中屹然一重镇”。[30]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顺德团练总局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31]
再次,洪兵起义时期,广东士绅权力机构的司法、行政等权力扩大了。在战乱时期,士绅权力机构的权力甚至超越了“王法”。例如,公约、公局在官府默许下经常擅自处决人犯。番禺县慕德里司属各公局,从咸丰五年六月开局直至十二月十八日,共捕获起义军或嫌疑者6080名,其中解省5082名,上报为“自杀”者998名。[32]在拘禁的条件下,自杀者的比例竟高达总人数的六分之一,很不合情理。不难推断,这些人是在官府默许之下被公局法外行刑,但公局以“自杀”的说法禀报官府。又《凤城识小录》记载,“(邑局)搜获贼匪万三四千人,除解省及押往各乡正法外,其在本处就戮者,尽在万人以上”。[33](www.xing528.com)
士绅权力机构在扩建发展的同时,积极协助官府在地方镇压起义军。例如,咸丰四年(1854)七月初十,新会县都会乡,由于乡民黎与汉、黎显聚众响应起义军,当地官员与局绅纷纷带兵勇、壮勇“往来策应”。[34]又如,咸丰四年(1854)九月,兵勇在省城北郊攻破了石井、江夏等地的洪兵营垒。十月,洪兵反攻,与卫佐邦等清朝官员所率兵勇激战,十二月,“新造贼纠合猛涌、钟村、陈头各贼由陆路犯河南。把总黄镛、武举黄龙韬由省城率兵过河御之。候补道沈棣辉亲往视师。猛涌贼首林洸漋先至小港桥,猝遇官军前锋数人,枪毙之,斩其首”。咸丰五年(1855)正月,“候补道沈棣辉率舟并沙、茭绅进攻陈头、猛涌贼巢,焚之。遣把总苏海入贼水寨,毙贼万余。绅勇由市头登岸入驻南村”。“兵勇焚新造贼巢,陈显良闻风先遁”,并收复新造钉桥头炮台。七月,红兵首领甘先“率贼数千复窜慕德里司属”,广州知府郭超凡、番禺知县李泰福调集城北乡勇,会同花县官绅,“于蔗林捕获甘先,并其伪军师曹文声,戮之”。[35]再如,香山县官府曾发札文饬令各公约绅士,如遇“匪党肆横”,“一面禀县,一面联集各乡丁壮,围拿解究”。[36]
广东士绅权力机构,不仅在镇压起义军的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抵御外敌的斗争中,也同样发挥了作用。由于在镇压起义军的期间爆发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广东士绅权力机构也参与到对抗外敌的作战。咸丰七年(1857)五月,英法联军占领省城广州,两广总督叶名琛被俘,政局一片混乱。为“克服城池”,南海县令华廷杰与番禺县令李星衢,倡导士绅设立公局兴办团练。二十七日,于省城北路距省城三十里的石井墟内开设公局。当时参与的士绅有:梁葆训(举人,安良局局绅)、王汉桥(粤华书院山长)、许其光(在籍翰林院编修)、何仁山(举人)、陈维岳(在籍主事)等人。局绅涉及的县包括南海、番禺、顺德、东莞、新会、香山、新安等14县。可供调配的兵力有东莞勇、新安勇、潮勇、林(福盛)勇,共约1万多名。各县备抬枪200支、火药2万斤。由于当时巡抚柏贵一直采取退让的对敌态度,多次下令禁止地方组织团练对抗外夷,因此石井公局并没有与夷人展开大规模的作战。但石井公局作为省城北路的一股巨大力量,一直对敌人起着牵制和威慑的作用,“(石井公局)虽不攻城,亦不容敌人入其境,敌人闻而忌之”。[37]咸丰八年(1858)三月,罗惇衍、龙元僖、苏廷魁,“奉谕办广东团练总局”。各地士绅权力机构,听命从总局调配,成为总局之下属分局。自四月起,局勇多次挫败夷兵,“后人心倍壮,不时有攻剿夷人公檄、公启标贴省佛香港等处”。五月起,团练总局遍布晓谕,禁止沿海县属绅庶接济夷人,禁止国人替洋人打工。英法联军在广东受到打击和困扰。[38]
除镇压起义军、参与抵抗洋人的作战之外,士绅权力机构也行使其他职权。例如,协助地方官清查户口。咸丰五年(1855)三月初十,佛山督捕同知谢效庄,本来要去观音堂铺地方清查户口,“因沙尾抱有贼船到来”,谢转去沙尾,并将清查观音堂铺户口一事交与观音堂铺公局士绅办理。[39]又如,士绅权力机构出面筹集团练经费。朝廷命罗惇衍、龙元僖、苏廷魁兴办团练,但并没有拨给他们经费,局绅就通过“向绅富筹借”的方式自筹。[40]再如,士绅权力机构也参与地方工程建设。同治六年(1867),顺德团练总局筹措经费、雇募人力,完成了碧鉴河河道的疏通工程。[41]或许正是由于士绅权力机构职能的多样性,以及在维护清朝统治秩序方面的作用,因此在洪兵起义被镇压之后,官府不仅没有解散士绅权力机构,还继续鼓励设立和完善,使之成为虽无法定制度、但实际上常设的基层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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