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望江县两件地契的发现,同年该县又发现一件太平天国戊午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地契,这件墨书契约未钤太平天国官印,按民间说法称作白契,契约右上角钤一小印,无边栏,刻宋体“调查员倪宗与查讫”八字。其书写格式、纸质以及陈旧痕迹与上述两件红契并无二致。这件白契的发现,十分重要,亦可印证上述两件红契的可靠性,红契在未加盖官印前是为白契,白契是真品,钤用了官印成为红契,那么这个红契也自应是真品。
继望江县两件地契的发现,同年该县又发现一件太平天国戊午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地契,这件墨书契约(长54公分,宽50公分,皮纸)未钤太平天国官印,按民间说法称作白契,契约右上角钤一小印(长2.8公分,宽1公分),无边栏,刻宋体“调查员倪宗与查讫”八字。其书写格式、纸质以及陈旧痕迹与上述两件红契并无二致。
现将这一卖地白契全文照录如下:
立杜卖永远契人徐怀珍,有祖遗父分授已名下住屋上首大塘下第贰丘、田壹丘,计苗一斗载亩七分(原件字迹有涂改——笔者注)二厘,[3]水系大塘灌荫,因用度不凑,凭中出卖倪朋举名下永远为业,比日,三面议作时夜,田价□钱拾七任壹佰文整。当日契价两交,外不立领,自卖之后,听买主上庄耕种,收亩输粮为来。亩在太图六甲徐怀珍册内,收亩过户,完却其粮差。自己未年起,以前年分不干买主之,此系两愿,中间并侵(为“无”安所逞)重叠逼勒等情。恐后无凭,立此杜卖,永远存照。计开亩数改七分二厘,又照(花押)
太平天国戊午八年十一月初十日立杜卖永远契人徐怀珍(花押)
吴只廷十(www.xing528.com)
望之(花押)
凭中 徐 省传十
立廷 笔(画押)
该地契是写卖主徐怀珍,将祖遗一斗种的七分二厘田地,卖与倪朋举。这件白契的发现,十分重要,亦可印证上述两件红契的可靠性,红契在未加盖官印前是为白契,白契是真品,钤用了官印成为红契,那么这个红契也自应是真品。不应该因加盖了人们一时还未弄清的太平天国官印,却被误识为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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