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赋繁徭,促使本来就脆弱的农民濒临破产境地。于是,广西量少而贫瘠的耕地,便高度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据调查,在太平天国策源地,富户人家的地多得惊人:
紫荆山地主温宏开(即温四公)买田地,直买到象县(今象州县)。太平大国起义前,他把紫荆山的田地差不多都买完了,农民自己剩下的土地很少。[44]
竹围村的陈六官……他的地界,东边立碑到距竹围八华里的官塘;西边立碑到离竹围七、八里的思盘江;北边也立到九里以外鹧鸪社。[45]
所以,地方志记载桂平县“其田多为富室所有,荷锄扶耜之伦,大半为富人之佃(县内近山之田,出于自耕者,惟武平、甫里等处而已)”。[46]
桂平如此,附近各县皆然。如平南县花洲的翁蚂蚁有横直10多里的田地,八垌的胡琛有地2400亩。贵县(今贵港市)的宋定轲是大富豪,他报过“百万富”。他拥有的土地算不清,北到红泥、覃塘,南达周村、六岸,东至六沟冲、六务村一带,周围几十里的大片土地,都归他家占有,每年收租100万多斤。象州四大家中的周克昌一家,其田地从县城往东北延伸20里,传说乌鸦都飞不过去。他家的银子是用大秤称的,县官说他家的围墙比皇城还好。[47]道光末年,广西80%~90%的耕地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www.xing528.com)
人多地少的矛盾,造成了地贵如金,寸土难求的局面。有地者便利用抬高地租的办法去获取更多的利益,桂平县的情形是:
山间佃众田稀,供不及求,谋耕急切,则租约必重,岁晚供所获之半于田主。自非岁时大变,则成分不能稍减。……山中距江既远,故佃租必每石加十斤或二十斤,以作田主运销之费。租或短供,则易佃之声立至。舟舶不通之地,谋生之路少:上者远出他方,居肆作匠;次则执鞭巨宅,领略馂余;下则奔伺公门,厕身皂隶——俱非朴鲁之民所甘。故乞田而耕,辄暗滋争竞。匪惟租不敢负,且或先期而缴,或奉钱作质。[48]
农民自己无地可耕,为了活命,不得不硬着头皮去租他人之地耕种。且因“谋耕急切”,竞争激烈,“岁晚供所获之半于田主”,乃至加租一至二成也在所不惜,甚至提前缴租、交钱抵押也别无选择。其生存环境之恶劣,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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