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工业遗产是近代社会的产物,相对于国外工业遗产,产生时间较晚,众多领域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早期在中国兴办近代工业的主力是来自英国、美国、德国和俄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殖民势力及其买办,以及清政府中洋务派官员和满怀实业兴国思想的民族资本家。
1895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条约中规定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榨取更多的利润,中国丧失了工业制造专有权。从此以后,外商办和中外商合办企业开始增多。帝国主义者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经营许多直接掠夺资源的工矿企业和为掠夺服务的动力、交通以及轻工业。[31]《马关条约》签订后,外国资本在华设厂不受限制,日资后来居上,成为在华投资的主力。工业投资的重点领域仍然集中在船舶修造、矿山开采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轻工业则以纺织、面粉为主。
北洋军阀政府以及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执政期间,军政要员、归国华侨成为重要的工业投资者,近代工业逐渐走向自主发展。抗战前期,日本侵略势力在华的投资占绝对优势,势力延伸到煤矿、铁路、纺织、面粉等重要行业,大量掠夺资源,排挤民族产业。抗战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成立工业综合体,疯狂掠夺中国资源,供给在华战争军需。由于华东地区主要城市沦陷,一场由国民政府组织、爱国民族资本家积极响应的工厂内迁的壮举,促进了西南地区的开发和工业化进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社会主义工业初步发展时期,中国政府对原外资企业、国民政府经营企业、民间私营企业以及手工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苏联专家的援助下,兴建了一批大型重工业企业,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基础。大跃进时期“以钢为纲”的方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但另一方面也留下了属于那个时代特殊的工业景观。“文革”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工业在动荡中曲折发展。出于备战考虑在西南腹地新建重工业基地的“三线建设”运动,大大促进了西南地区的开发,形成了一批新兴的工业城市。20世纪80年代进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业持续稳定发展,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个体与私营工业、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崛起,国有工业比重下降,开创了多元化工业经济格局。[32]
在现代化工业大发展的同时,中国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也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全面展开。2001年,大庆油田第一口油井和青海省我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成为首批进入“国保”单位名录的工业遗产。2006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来自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的专家学者以及城市代表会聚无锡,研讨当年的主题——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上,有9处近现代工业遗产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论坛还通过了有关行业共识性文件《无锡建议》,对工业遗产范畴进行界定,提倡实现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33]
表1-1 截至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业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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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工业遗产保护工作迎来新的高潮。2012年11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城科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研讨会在杭州举行,与会代表认识到近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在城市科学发展及转型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并达成八点共识。[34]2013年5月,有50余处近现代工业遗产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包括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1880年)、塘沽火车站旧址(1888年)、开滦唐山早期工业遗存(1879年)、大连南子弹库旧址(1884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1956年)和新疆第一口油井(1909年)等。[35]
2017年12月20日,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获得认定的中国工业遗产名单。进入首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11个项目,是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经过工业遗产所有人自主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省、市工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甄选脱颖而出的。[36]
表1-2 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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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第二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发布。第二批名录包含各类工业遗产100家,代表了中国近现代工业技术、管理、组织等创新发展的脉络,见证了科学家、工程师、工人的辛勤汗水。这些遗产中既有创建于洋务运动时期的企业,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56项“三线建设”项目;既有官僚资本企业,也有外商、民族资本企业;既有广为人知的造船、军工、铁路等门类,也有灯塔、烟草、供水等极少被关注的行业。甘肃兰州黄河铁桥(中山桥)、陇秦豫海铁路(陇海铁路)、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刘家峡水电站、兰州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等5个项目成功入选。
【注释】
[1]国家文物局文保司、无锡市文化遗产局编《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文集》,凤凰出版社,2007。
[2]《工业遗产之下塔吉尔宪章》,《建筑创作》2008年8月。
[3]季宏:《〈下塔吉尔宪章〉之后国际工业遗产保护理念的嬗变——以〈都柏林原则〉与〈台北亚洲工业遗产宣言〉为例》,《新建筑》2017年第5期。
[4]《无锡建议——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建筑创作》2008年8月。
[5]《工业遗产之下塔吉尔宪章》,《建筑创作》2008年8月。
[6]刘翔:《工业遗产的认定及价值构成》,《滨州学院学报》2009年8月。
[7]姜振寰:《工业遗产的价值与研究方法论》,《工程研究》2009年12月。
[8]陈元夫:《工业遗产价值与开发》,《企业文明》2017年4月。
[9]王军:《工业遗产价值的保护与延续》,硕士学位论文,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5。(www.xing528.com)
[10]姜振寰:《工业遗产的价值与研究方法论》,《工程研究》2009年12月。
[11]刘伯英、李匡:《工业遗产的构成与价值评价方法》,《建筑创作》2006年第9期。
[12]芦荣:《国内外工业遗产研究对比分析》,《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4月。
[13]崔卫华:《国内外工业遗产研究述评》,《中国文化遗产》2015年第5期。
[14]田燕、李百浩:《方兴未艾的工业遗产研究》,《规划师》2008年第4期。
[15]崔卫华:《国内外工业遗产研究述评》,《中国文化遗产》2015年第5期。
[16]李辉、周武忠:《我国工业遗产地保护与利用研究评述》,《东南大学学报》2005年12月。
[17]俞孔坚、方琬丽:《中国工业遗产初探》,《建筑学报》2006年8月。
[18]阙维民:《国际工业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9月。
[19]刘伯英、李匡:《北京工业遗产评价办法初探》,《建筑学报》2008年12月。
[20]王颍、孙斌栋:《中法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比较研究初探》,《国际城市规划》2009年2月。
[21]韩福文、佟玉权:《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经济地理》2010年1月。
[22]张健、隋倩倩、吕元:《工业遗产价值标准及适宜性再利用模式初探》,《建筑学报》2011年5月。
[23]《中国文物报》2016年11月18日第2版。
[24]戴海雁:《兰州市工业遗产的现状与保护情况概述》,《北京规划建设》2012年11月。
[25]徐秀娟、郑蓓媛:《探寻兰州市工业遗产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模式》,《现代经济信息》2017年2月。
[26]田燕、李百浩:《方兴未艾的工业遗产研究》,《规划师》2008年第4期。
[27]陆地:《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28]张京成、刘利永、刘光宇:《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创意经济时代”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9]宋颖:《上海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30]刘伯英:《对工业遗产的困惑与再认识》,《建筑遗产》2017年第1期。
[31]刘伯英、李匡:《中国工业发展三个重要历史时期回顾》,《北京规划建设》2011年1月。
[32]张京成、刘利永、刘光宇:《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创意经济时代”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3]彩荷:《“工业遗产”保护:一个紧迫而前瞻的战略课题》,《中国文化报》2006年4月25日。
[34]胡燕:《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研讨会在杭州举行》,《城市发展研究》2012年12月。
[35]参考2013年5月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6]郑春蕾:《重塑工业之魂 开创强国未来——工信部发布首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中国工业报》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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