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力量被忽视、被压抑的时候,需要提倡“人化”;而当人的力量被夸大、被滥用的时候,则需要强调“化人”。
孔夫子说过“三十而立”,大家耳熟能详。最近几年却屡屡发生“三十而倒”的事。颇有一些而立之年的人士因为贪污、盗窃、受贿或者走私等等违法犯罪行为锒铛入狱。这一现象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是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所具有的学问比较高深,所掌握的技术比较高超,所使用的手段比较高明,所犯的罪行也就比较高危了。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就是这些人的薪水和报酬相对也是高水平的,不妨称之为“五高犯罪”。
自然有人慨叹高学历、高科技、高智商是多么的有害,甚至认为潘多拉的盒子真的被打开了。但是,正如身体有了疾病不能靠遗弃身体来医治疾病一样,我们很难设想离开了高学历、高科技、高智商,怎么来对付这些愈演愈烈的“五高犯罪”。再多的“五高犯罪”也不能成为反对大兴科教的理由。
另一方面,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是历来被批评的,因为治标不治本。虽然可以解燃眉之急,却不能防患于未然。解决“五高犯罪”也要拓宽思路。还有,正如人体的很多免疫能力是在生一场病或者几场病以后获得的,“五高犯罪”向人们揭示了人性、制度、技术等多方面的缺陷,促使我们不断地做出回应,不断地加以克服。这种矛利与盾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相互制约和彼此突破,始终没有停止过,甚至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常态。
有人对这种局面感到沮丧,觉得人类就像西西弗斯推石头一样,那块被推上山顶的石头注定要滚下来。我想,为什么有人会犯罪和为什么有人会生病是同样性质的问题。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文化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是多种合力的作用而不是单一因素所决定的;也说明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在结构上是有缺陷的,在功能上不是天衣无缝和尽善尽美的。一言以蔽之,人作为“类”的存在是“子子孙孙无穷匮”的。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人,无论多么伟大,都是有限的,都会“生病”的。“有限”毋宁是个体生命存在的必要条件,人类所不断传递的就是对有限性的继承和克服。直面困难和挑战是我们的希望所在,对待“五高犯罪”也是如此。
很多人主张用人文精神来医治“五高犯罪”,是有道理的。人文精神如果被理解为理性精神的话,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自我的批判、否定和克服。比如我们对“五高犯罪”的反思。人文精神如果理解为对于善和美的追求,那么对摆脱功利主义桎梏的追求始终是人类的宝贵财富。西方文明中的原罪意识和忏悔意识,中国古代哲学对于“伪诈”的批判,对于“日三省乎吾身”的强调,都是人文精神的源头活水。如果说绝对的禁欲主义曾经压抑了人性的话,泛滥的纵欲主义是不是也破坏了我们的社会呢?“五高犯罪”也是对“高薪养廉”的一个反讽。当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地区的薪水比较低的时候,一些优秀的人才会转移到付出和回报相对一致的行业和地区。但是,如果只盯着薪水而忘记了责任,那么再多的工资对他来说也是“何厌之有”。(www.xing528.com)
另外一种情况是,一些人发现了制度和技术上的漏洞,拼命利用这些漏洞,而忘记至少也是轻视了人类发现自身漏洞和补救漏洞的能力。自作聪明的人,最大的愚蠢就是认为没有人比他更聪明。由此发问,老实一点,是不是也是一种人文精神呢?
人文也好,科学也好,都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关于文化的定义,流传很广的一种说法就是“文化即人化”,还被视为人的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但是,“文而化之”在古代中国哲学中却更侧重于“化人”,赞成文化的思想家如孔孟和批评文化的思想家如老庄,都是认可这个出发点的。
在人的力量被忽视、被压抑的时候,需要提倡“人化”;而当人的力量被夸大、被滥用的时候,则需要强调“化人”,也就是教育人自身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高者抑之,下者举之”。科技越是昌明,对人文的要求越高。对于“五高犯罪”,不仅要禁之于已然之后,还要防之于未然之前。“化人”是迫切的事。所以说,科、教并举,不是说把科、教等同起来,而是在充分重视其相通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它们的互补。
(原刊《中国青年报》,200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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