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面限制条件
为了防止超筋破坏,保证受扭构件截面尺寸不致过小,避免其在破坏时混凝土首先被压碎,对hw/b≤6的矩形、T形、Ⅰ形截面和hw/tw≤6的箱形截面构件(图6-17),其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图6-17 受扭构件截面
a)矩形截面 b)T形、Ⅰ形截面 c)箱形截面(tw≤t′w)
当hw/b(或hw/tw)≤4时
当hw/b(或hw/tw)=6时
式中 T——扭矩设计值;
b——矩形截面的宽度,T形或Ⅰ形截面的腹板宽度,箱形截面的侧壁总厚度2tw;
h0——截面的有效高度;
Wt——受扭构件的截面受扭塑性抵抗矩;
hw——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h0;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Ⅰ形和箱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tw——箱形截面壁厚,其值不应小于bh/7,此处,bh为箱形截面的宽度。
当hw/b(或hw/tw)>6时,受扭构件的截面尺寸要求及扭曲截面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专门规定。(www.xing528.com)
完全超筋破坏是由于混凝土被压碎而引起的,所以在截面限制条件公式中,采用混凝土抗压强度来表示。如果不满足上述要求,则需加大构件截面尺寸或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2.最小配筋率
为了防止少筋破坏,采用限制最小配箍率和纵筋配筋率的方法。
钢筋混凝土受扭构件能够承受相当于素混凝土受扭构件所能承受的极限承载力时相应的配筋率,称为受扭构件的最小配筋率。受扭构件的最小配筋率应包括箍筋最小配箍率和纵筋最小配筋率。
(1)箍筋的最小配筋率 规范规定弯剪扭构件中箍筋的配筋率ρsv应符合:
(2)纵筋的最小配筋率 受扭纵筋最小配筋率是以纯扭构件受扭承载力计算式(6-23)和剪扭条件下不需进行承载力计算而仅按构造配筋的控制条件为基础给出的。对箱形截面构件,偏安全地采用了与实心截面构件相同的构造要求。最后得到梁内受扭纵向钢筋的配筋率ρtl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T/(Vb)>2.0时,取T/(Vb)=2.0。式中符号含义同式(6-12)。
3.构造配筋界限
在弯矩、剪力和扭矩共同作用下的构件(图6-17),当符合下列要求时:
或
可不进行构件受剪扭承载力计算,仅需根据构造要求配置纵向钢筋和箍筋,并应满足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式中 N——与剪力、扭矩设计值V、T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当N>0.3fcA时,取N=0.3fcA,此处,A为构件的截面面积。
在弯剪扭构件中,配置在截面弯曲受拉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受弯构件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率计算出的钢筋截面面积与式(6-12)确定的受扭纵向钢筋配筋率计算并分配到弯曲受拉边的钢筋截面面积之和。对箱形截面构件,b均以bh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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