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BIM 应用各阶段的BIM 模型应按照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创建,当按工程部位、专业等分别创建时,各模型应协调一致并能够集成应用。
4.2.2 工程造价咨询BIM 应用模型的创建,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和度量单位。
4.2.3 工程造价咨询BIM 应用模型,宜统一创建,按工程部位、标段划分等进行拆分并提供给委托单位使用。
4.2.4 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地形等场地BIM 模型宜统一创建,场地模型的创建范围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4.2.5 工程建筑的本体BIM 模型创建可按工程部位、专业、系统等分解模型创建工作,BIM 分解模型创建工作可参照如下:
(1)建筑物模型按专业、楼层分解;
(2)道路工程模型按专业、里程分解。
4.2.6 模型颜色应统一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上环境建(构)筑物模型的颜色宜尽量接近实物效果;
(2)地质模型的颜色宜体现地质分层和岩土特征;
(3)市政管线模型的颜色宜便于区分不同管道系统,可与二维图纸的管线颜色保持一致;(www.xing528.com)
(4)工程各专业模型的颜色宜满足模型展示美观和直观区分各专业、系统的需求。
4.2.7 模型元素信息宜包括下列内容:
(2)非几何信息:名称、规格型号、材料和材质、工程量、生产厂商、产权单位、土地性质、功能与性能技术参数,以及系统类型、资产类别、分部分项、施工段、施工方式、工程逻辑关系等。
4.2.8 模型元素及模型元素信息应统一分类、命名和设定编码规则。
4.2.9 模型元素信息的录入方法应明确,并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进行统计、分析的非几何信息,宜录入模型或利用BIM 数据集成与管理平台关联至模型;
(2)只需满足查询需求的非几何信息,可运用BIM 数据集成与管理平台建立模型和信息来源(图纸、文档、表格等)的关联关系。
4.2.10 模型或模型元素在进行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创建操作后,应对新创建模型进行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
4.2.11 模型创建完成后应删除模型中冗余的参照文件、模型元素和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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