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就业流程,主要包括了解有关就业政策,收集处理需求信息,准备求职材料,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环节。
(一)了解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近几年来培养的应用型人才,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就业政策,地方政府为了优化配置人才资源,也推出各种鼓励就业的优惠政策配套措施。因此,高校毕业生在面向社会求职择业之时,需要向学校及有关部门了解当年国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具体政策规定,还需要知道自己所在学校,学校所在地区及自己将要去就业的地区,单位的就业政策规定,唯有如此,才能从容地选择职业。
1.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内容
(1)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一般来讲,“基层”即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国家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计划。
各级政府为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就业和志愿西部就业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中央就业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伍。鼓励农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一线工作。凡在以上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毕业生在报考研究生、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时享受优惠政策;另外,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两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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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2)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可以全部代偿助学贷款或者补偿学费,服役期满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校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或者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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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
(3)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创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完善整合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等的接续。落实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逐步实现就业的稳定。
案例分析
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公告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1.初创企业时,允许按行业特点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
2.按照相关规定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享受资金扶持政策
3.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登记求职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4.视当地情况,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
三、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5.毕业2年以内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从事农、林、牧、渔、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行业,开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或小型微利企业等,均可依法享用国家现行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
四、提供培训指导服务
7.登记求职后,可参加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创业培训补贴。
8.进入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创办企业,可以享受减免12个月的房租、专业技术服务与咨询、相应的公共设施以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等。
9.在办理自主创业行政审批事项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享受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理和承诺服务等。
10.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时,可以免费享受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详细内容请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
2.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
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加强对网络招聘市场的监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三个一”服务:送一批就业岗位信息进校园;组织专家开展一次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提供一本就业手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教育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对凡是需要就业信息服务的,至少提供三次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凡是希望提高职业技能的,至少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凡是符合享受扶持政策的,帮助其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各地、各高校还要针对女大学生特点,强化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公平。
3.强化对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如果入学前是城镇户籍,则到相应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基层平台进行登记;如入学前是农村户口,则到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由他们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譬如优先推荐参加见习、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帮助自主创业等等。如果还不能就业,则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4.做好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鼓励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实际开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牧业生产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等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各专门项目招募人员时要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予以倾斜。
(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高校毕业生在了解相关就业政策,了解就业信息做好材料准备和心理准备的基础上,就进入下一关键程序,即“供需见面,双向选择”。(www.xing528.com)
供需见面会有多种多样,有地方双选,学校双选,集中双选,分散双选等类型。高校毕业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的双选和地方人事部门举办的地方双选,这对广大高校毕业生来说是信息量较大、就业机会较多的两种最主要的双选会。
大规模的应届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主要由学校发起组织,即由学校出面组织,发邀请函,在一定时间内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相邀到一定的场所(一般是校内),进行面对面地选择、咨询、确定取舍、接收个人自荐材料的就业市场形式。
各地区的劳动人事部门也会在一段时间内举行大型的招聘会(一般在11~12月份,2~3月份,4~5月份)至少会有若干次。
针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供需见面会表现如下特点:
①时间性,一般集中在毕业生毕业前的最后几个月,根据用人单位的多少,可举办若干次供需见面会,但每一次供需见面会一般在一到二天内就结束。
②直接性,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面对面进行洽谈接触,互相咨询考查,互相展示有关资料和信息,用人单位甚至可以对毕业生进行各种现场的目测,口试,笔试等。
③明确性,用人单位需求的职位,人数专业及基本条件比较明确,一般在洽谈前都会张榜公示,并准备相关资料备索取,毕业生在洽谈中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询问其他相关具体情况和自己个人的要求。
④高效性,供需洽谈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宣布录用结果,特别是在学校举办的双选会上选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较高,毕业生也会根据录用情况决定自己的取舍,认同双方签约后择业程序结束.
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这一程序中,主办方,用人单位,毕业生各自充当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主办方,即供需见面会的组织者。不仅要保障供求双方的利益,而且要努力创造良好的供需双方相互选择的环境,在会议程序,场地安排,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咨询服务等各方面尽可能地提供周到的服务,并使整个供需见面会在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的状态下进行。
用人单位,是需求的一方。要在供求见面会上向学校和毕业生提供详细,准确,真实的单位状况,地域特征,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和需求信息。对洽谈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毕业生,是供方角色。要认真分析用人单位提供的需求信息,在洽谈见面过程中,要尽可能向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和去向意愿,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自己的特殊要求和看法要当即提出,在整个洽谈中,要有礼貌,勤思考,善判断,供需双方都有选择的权利。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通过供需见面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针对录(聘)用毕业生达成一致意见后,即进入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培养毕业生的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有关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及注意事项后续章节另有详细的说明。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一旦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怎么办?一般来说,毕业生对就业单位、职位、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存有疑问,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或身边有丰富经验的亲友咨询,征求他们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切莫一人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学校将以此为根据统一汇总纳入学校的就业方案。用人单位也将以此为依据做好相应的人事接收及入职安排,毕业生的求职择业程序就告一段落。
(四)核对派遣计划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1.毕业生应充分了解就业形势、政策,作好就业心理准备。2.作好就业技能、技巧的储备。
3.准备自荐、推荐材料。
a.自荐书由本人自己完成。
b.推荐表先由本人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和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再由各自辅导员老师填写好本人在校期间表现,然后到学生处盖章;最后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
c.在辅导员老师处领取由教务处盖章的各科成绩表。
4.通过就业网、就业信息发布栏、媒体等渠道收集用人单位信息,与单位接洽、沟通,向单位递交自荐书、推荐表以及各科成绩表等材料(复印件)。
5.面试: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供需见面,互相介绍基本情况,实现双向选择。
签署就业协议书:
a.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填写应聘、录用意见。对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含),须在备注栏中写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在备注栏签字、盖章。
b.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双方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到学生处(系)初审,并由学生处(系)负责人审查签章、登记备案后,送交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c.凡填写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返还毕业生(用人单位)修正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再予以审核和盖章登记。
d.审核后的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执一份。
6.学院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编制当年就业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7.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审批后的就业计划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进行派遣。
8.毕业生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到单位报到。
9.部分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10.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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