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的交往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交往理论。他们认为交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物质生产交往,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交往,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两者不可分割。人类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因此,交往存在于一切的社会经济形态之中,有着不同的内容、方式与范围。交往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具有广泛意义的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交往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交互作用”,即社会互动,指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由于接触、接近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二是指“交流”,包括人们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这种交换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交往是历史发展的基本条件,对社会历史具有重大影响。
(二)人际交往的需要与动机理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生理需要与安全需要满足后,心理上的归属、爱与交友的需要就会加强并上升为主要的需要,人际交往的动机也会随着这种需要的增强而增强。
心理学家修茨认为,在建立人际关系时人们有3种需要:包容的需要、情感的需要、控制与服从的需要。人们在情感上对安慰、依靠和关爱的需要促使他们与人交往中表现出同情、热情、喜爱、亲密等,从而与他人建立并维持良好的关系。也有人有着使用权力、支配与控制他人的愿望与需要,同样,有人有服从、追随、受人支配的愿望和需要,不同的需要构成了人们彼此可以顺利交往的前提与可能并构成了人际反应的特质,但他们都需要了解和把握环境进而控制环境,顺利从环境中获得各种期望,以满足需要,这些需要进而转化为动机,促使人们彼此包容,发展积极的人际关系。(www.xing528.com)
(三)人际关系的交换理论
乔治·霍曼斯全面阐述了交换理论,认为交往双方通过交往获得某种报酬、回报或结果,交换不仅限于金钱或物质,还可以是感情的或心理的。个体做出某种行动时,必然会引起交往对象的相应行动,交换活动维持着交往双方的关系。他认为,社会互动是一种类似商品交换的行为,不只是物质商品的交换,还包括诸如赞许、荣誉或声望之类的非物质商品交换。俗话说,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彼得·布劳在霍曼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交换理论,认为社会交换和人际关系相互影响。给予者在给予时承担了一个风险,即受惠者是否可能给予回报、会给予什么样的回报,当受惠者提供回报并被接受时,接受者就已受惠于给予者,随着受惠—回报的进行,交往双方渐渐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并促使进一步的交换。交换理论在择偶方面也有独到解释,它的理论前设是,择偶双方都是理性的,希望通过“交换”有形或无形的资源来实现互惠,假定只有配对双方都觉得联姻的收益要大过独身的收益,择偶行为才会发生,婚姻才能实现和维持。
社会心理学家阿龙森和林德的实验中,让素不相识的被试参加一系列实验,实验过程中不得不发生交往,每个实验环节由两个人合作完成。其中一名参加实验的被试(实为实验者的助手)对研究者评价另一名被试(实为真被试),故意安排后者听到前者对自己的评价。评价的两种情况:夸赞和抱怨。结果,受到夸奖的被试倾向于选择原来的合作伙伴,受到抱怨的则倾向于选择新的合作者。
交换理论,要求我们在交往的过程中,要考虑双方的共同价值和利益,使双方都能在交往中获得好处,得到心理上的平衡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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