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肉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
——柏拉图
案 例
2012年5月18日,《法制日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高楼抛婴女大学生“故意杀人”获刑》。因为害怕家里及同学知道自己怀孕生子,李某在宿舍生下一个女婴后,将其装在塑料袋里,从4楼抛下致死。5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1岁的李某是西安某大学的大二学生,2011年5月,她与同校男生张某醉酒后有了一夜情缘。不久,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张某不信并从此与李某断绝联系。2011年11月,李某到杭州某酒店实习。2012年1月9日晚7点左右,李某在厕所抽水马桶里产下一名女婴。随后,李某将女婴及胎盘装在一个白色塑料袋里,爬到4楼的阳台上将其扔了下去。(www.xing528.com)
如果说李某的初衷是因为害怕家里及同学知道自己怀孕生子,而将其刚刚出生的孩子装在塑料袋里从4楼抛下致死的话,那么事情的结果早已不仅仅是适得其反那么简单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刚刚来到人间便被扼杀,李某未婚生子之事不仅被家人、同学知道,还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她的行为已经毁了自己的一生。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花季少女为何会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大学期间偷尝禁果,伴随着性无知和法盲最终酿成了人性泯灭的一场悲剧。现在的社会和大学校园里,女孩子的贞操观早已被打破,不少男男女女因为好奇而偷尝禁果。女孩子一旦怀孕,男方不是想着承担应有的责任,而是茫然无措,第一时间选择了逃避。我国的性教育在大学仍是如同白纸一般,大学生竟不知道,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性行为将有可能导致怀孕;怀孕后不懂得第一时间去医院寻求解决之道;被抛弃被孤立的女孩不敢向家人、师长、朋友去求助;孩子出生后将其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处理……
这一系列的无知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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