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长征途中举行的遵义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伟大意义的转折点。由于当时条件困难,会议未能留下完整的资料,以至于一些重要的情节如会议召开的时间、出席的人员与人数、有什么决定等等,在党史研究和宣传中说法不一。鉴于这种情况,从1981年年底开始,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对遵义会议进行了专题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中央档案馆提供了一份珍贵的文件——《(乙)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手稿。
这是一份来自莫斯科的文献。1956年,苏共中央决定将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档案移交给中共,中共中央办公厅即派中央档案馆副馆长率员赴莫斯科,把1922—1943年间有关中共中央的档案带回北京。这批文献数量巨大,有几百箱,后来一直存放在中央档案馆。《乙》就是这批档案中的一件。
由于没有署名,没有注明日期,也没有找到上、下相关的部分,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这份文献在1980年以前,除了向为数很少的党史研究部门提供过复印件,一直静静地躺在档案馆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更没有人知道它的意义。
一年又一年,直到1981年年底,当对遵义会议进行专题调查时,它才浮出水面。首先要解决的是手稿的作者是谁。
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与中央档案馆做了大量的考证工作,初步判断手稿的作者是陈云,理由如下:第一,字迹相像;第二,陈云是当时遵义会议情况的主要传达人之一;第三,手稿夹在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文件中,而陈云1935年5月奉命离开部队,转道去莫斯科并参加了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
为了慎重起见,有关同志将手稿的复印件分送给参加过遵义会议的陈云、聂荣臻、杨尚昆和邓小平等同志,请他们辨别鉴定。1982年5月18日,陈云委托秘书转告:“这份东西是我的笔迹,是我在遵义会议后为向中央纵队传达会议情况而写的传达提纲,时间大约是在威信到泸定桥的路上,因为过了泸定桥,中央决定我去上海恢复白区组织,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长征的队伍。这份东西很可能就是当时留下的,后来被其他同志带到延安。”此后不久,陈云看到了该文献的原件,再次肯定地说:“这个传达稿件不是在莫斯科写的,而是在遵义出发后的长征路上写的。”
对此,胡乔木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致信陈云:“关于您对遵义会议的传达提纲的写成日期,原来只说是从威信到泸定桥的行军中(即1935年2月10日至5月29日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太长了,也不合情理。现查有关资料,拟改定为从威信到鸭溪的行军途中,即2月中旬至3月上旬。”来信还说明了理由。(www.xing528.com)
在胡乔木的来信上,陈云批示:“同意乔木同志的考证。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因为泸定桥会议时决定派我回上海,因此,我只能肯定传达时间不会超过泸定桥会议时间。”至此,手稿的作者及大致形成的时间有了定论。
1985年1月,为纪念遵义会议50周年,该文献以《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的题目第一次在许多全国大报上公开发表,引起党史界广泛的关注,帮助弄清了许多原来不清楚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对遵义会议的研究。
然而,该手稿本身尚有许多需要破解的谜。比如:既然冠名(乙),那么(甲)是什么、在哪里?若按陈云所说,这份文件是“后来被其他同志带到延安”,那么又怎么到了莫斯科?当时传达遵义会议精神的还有张闻天、毛泽东等重要的领导人,为什么单单只有陈云的“传达提纲”保留下来?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人对《乙》是否是“传达提纲”提出质疑。遵义会议纪念馆的老馆长费侃如在文章中列举了许多疑点。例如:点名批判谁犯什么错误确实是“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向下传达的内容”,将其写在手稿内难以理解;又有,《乙》已指明,传达到支部时点“华夫”的名,团以上干部传达才点“博古”的名,然而这个“传达提纲”却点了“周恩来”、“凯夫”的名,这就难以自圆其说了;再有,《乙》最后写道:“这一切会议中对于政治局扩大会议是积极的拥护的”,将传达后的反映写进传达提纲也不符合逻辑。
还有研究者指出,陈云手稿中写道:“扩大会一致决定改变黎平会议以黔北为中心来创造苏区根据地的决议,一致决定红军渡过长江在成都之西南或西北建立苏区根据地……如果今天来观察这个决定,我们应该批评这个决议只在一些比较抽象的条件上来决定根据地,没有具体的了解与估计敌情与可能,没有讲求达到这个目的具体步骤。”如果《乙》是“传达提纲”,却对会议的决定提出批评,这也是不可思议的。
以上对《乙》的质疑、再考证,已经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陈群在一篇文章中写道:近来,党史界有的学者对《(乙)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质疑,认为从手稿内容分析,有些地方不像“传达提纲”,更像是“汇报提纲”。这种说法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尚缺乏更有力的证据。随着第一手文献资料的不断挖掘,相信这一问题终将得到圆满解决。而要想破解《乙》的多个谜团,必须挖掘新的第一手文献资料,最关键是要找到《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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