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光源的情况下,室内空间环境中的一切才是可见的。在室内空间设计中,光源按来源分主要是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两种类型。良好的采光环境和照明设计是室内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光能够影响到人们对空间环境中物体的大小、形状、质地及色彩的感知,它不仅能够形成空间,而且可以改善、调节甚至破坏空间。
1.照明光源的类型
自然采光是指在室内空间中主要通过建筑物的开窗将室外的天空光和太阳光、月亮光和星光等自然环境中的光源引入室内(图3-49~图3-51)。同时,室内自然采光还受到室外周边环境和室内界面装饰处理的影响,如靠近玻璃幕墙装饰的建筑物其室内因周边高反光材料的墙面能把反射光折入室内。因此,自然光源从来源可以分成:直接天光,如在美术画室顶部的天窗就是直接将太阳光引入室内,透射到室内环境中;室内反射光,这类光线主要是光源进入室内后通过室内的顶棚界面、墙体界面、地界面之间相互反射;外部反射光,这类主要是该空间环境外部的光源通过室外环境中的地面或室外相邻界面间的相互反射将外部光源折射入室内空间中。
图3-49 广州圣心大教堂中厅两侧的彩色玻璃花窗
图3-50 广州圣心大教堂圣坛内的彩色玻璃花窗
图3-51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系系馆大面积落地玻璃幕墙
人工照明是指通过白炽灯、荧光灯、卤素灯等灯具将室内空间环境照亮。这种类型的照明,由于灯具的光色和色温的影响,光源能够反射室内装饰材料并对人的心理产生不同的感受,因此,我们在室内空间界面中谈照明设计时,主要就是探讨人工照明在室内设计中的合理运用。
2.人工照明的设计及审美要求
在现代室内空间设计中,运用不同的照明手段和照明方式营造空间环境的整体感受是一种很重要的空间设计手段。因此,从人工照明中光源的形式和角度出发,一般把人工照明分为三种类型(图3-52~图3-54)。第一类是一般性整体照明,是指空间里基本的、均匀的、全面性的照明,起到室内空间界面中的整体照明效果,是室内空间的主要光源。其表现形式一般为顶棚吊顶照明。照明方式有直接照明和泛光源照明。第二类是局部照明,是指配合室内空间的造型做局部或配合特定区域做的照明方式。这类照明一般使用方向性明确的灯具,利用光色进行重点投射,以强调某一对象或某一范围内的照明方式。第三类是重点照明,这种类型主要是为了加强室内空间中,某类需要特别提示和强调的物体,而进行的一种照明方式。这种照明方式一般采用点光源照明。
图3-52 广东三雄极光所生产的各类型灯具
图3-53 广东三雄极光的局部照明设计(www.xing528.com)
图3-54 北京798某店点光源下的陈设
3.室内人工光源灯具及照明
在人们的工作学习购物娱乐等各项活动中,都离不开人工照明环境;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家庭生活,光的作用也会影响到每个人,室内照明就是利用人工照明去创造所需要的光环境,通过照明布局达到一定的艺术需求和审美效果(图3-55~图3-57)。
图3-57 北京新天地某卖场
首先,人工照明能配合室内的功能要求营造整体的空间氛围。光的亮度、彩度和显色性是决定室内气氛的主要因素。如住宅空间中,一般会客功能区域采用亮度较高,显色性较强的泛光源进行照明,而卧室为了满足休息和私密性的需求一般采用亮度较低的暖色光源来增加温馨度。在餐饮空间中,常常采用加重的暖色如橙色、黄色等增加空间的活跃感来促进人们的食欲。
其次,人工照明能合理地利用灯具的类型和光源的布局方式来加强空间感和立体感。通常,室内空间的开敞性和灯光的亮度成正比,灯光照度高的房间空间感大,灯光照度低的房间空间感小。同时,在整体光源感受相同的室内空间里,设计师还可以利用光来加强希望引起注意的地方,做到局部提示或局部隐喻的作用。在商业空间中,一般商场都会在采用泛光源从顶棚界面对室内空间做整体照明设计的同时,又在商品陈列的货架上方或柜体内部再进行局部照明,加强视觉趣味中心设计。
再次,灯具所产生的光影在一定程度上能丰富室内空间。光和影是相互依托的,从自然光源到人工照明中的针点状的点光源,再到大面积的泛光源,都能对室内各界面中的物体在周边环境中产生一定的投影。而这种光与影的艺术魅力是无法用其他设计手段来实现的,也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最后,灯具本身的造型和布局方式也能对室内空间界面起到一定的装饰功能。光线可以无形也可以通过界面作用达到一定形态,灯具可以有形也可以隐藏。因此,在灯具的选型和布局方式上要配合整个室内空间的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从而达到除满足基本照明的使用功能外还能完善和修饰室内空间氛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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