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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原则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为12字方针,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现有的社会保险主要以在职职工为保障对象,对没有工作的农民或者城镇居民来说,社会保险是不完善的,这次立法则要求社会保险覆盖所有人。这次立法从经费上强调国家要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原则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为12字方针,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1.广覆盖

广覆盖主要解决覆盖面比较小的问题。现有的社会保险主要以在职职工为保障对象,对没有工作的农民或者城镇居民来说,社会保险是不完善的,这次立法则要求社会保险覆盖所有人。

2.保基本

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险也一直没有得到太多重视,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先保基本才能做到可持续。(www.xing528.com)

3.多层次

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未来的老龄化社会里就可能出现问题。例如,缴纳养老保险不是按照员工的工资额度为标准,而是有一个上限和下限——下限是社平工资(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社平工资的3倍。也就是说,如果员工的工资高出社平工资3倍,就按上限缴纳养老保险。这样的结果是员工缴纳的钱较少,工资高的员工退休之后养老金会比工资低很多,生活水平也会下降太多;工资低的员工将来享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跟上班工资差别不是很大,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太多。所以,企业只给员工保基本是不够的,还要注重多层次。鼓励职工进行个人储蓄的商业养老保险。

4.可持续

我国过去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强调企业缴费和员工缴费,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保险刚建立的时候,有些地方的社会保险完全依靠企业和职工缴纳的钱。由于退休职工较多,这些钱根本不够发放退休金,于是就出现了企业拖欠职工养老金的情况。这次立法从经费上强调国家要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实现了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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