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脉络看,高等教育学界共出现过三个主要原则支配着高等教育的招生公平政策设计理念。一是破除继承优势原则。早期的高等教育招生主要是基于学生的优势进行选择,而这种优势是继承来的(Roemer,1998),那些有幸出生在上层社会的受教育者,因为他们所属的优势社会阶层而被选中参与高等教育,因此,在招生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核心原则是破除该种继承优势。二是权力平等原则。到了20世纪,权力平等理念逐渐取代了继承优势原则,其主要观点是高等教育应向更多人开放,特别是那些社会出身不好的人。这一概念最初是用来支持向女性提供平等入学机会,后来逐渐变为要求取消性别、种族和社会阶层的壁垒。权力平等原则是过去几十年中高等教育入学研究的主导原则。三是机会平等原则。该理论强调,高等教育参与是具有不同程度竞争力的,拥有较好经济、社会和文化资源的人总是有优势,因此,应该将继承优势变为考核学生的学术水平与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之间的距离(Clancy、Goastellec,2007)。
根据上述公平原则,本研究认为,自主招生公平应在充分保证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础上,发挥平等最善原则,提倡弱势补偿,促进机会平等。其中,弱势群体的自主招生参与状况是观测自主招生公平状况的关键维度,可以将弱势群体在自主招生中的知晓率、报名率和成功率作为公平观测的指标。
第一,“知晓率”(Informed Rate,IR),即考生能够准确及时掌握自主招生信息的情况。第二,“报名率”(Register Rate,RR),即考生报名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选拔的情况。第三,“成功率”(Succeed Rate,SR),即考生最终获得自主招生录取的情况。”成功率(SR)又可细化为3项观测指标,即“报名成功率”(Succeed Rate of Application,SRA,即获得自主招生笔试资格)、“笔试成功率”(Succeed Rate ofExamination,SRE,即通过笔试获得自主招生面试资格)、“自主招生录取成功率”(Succeed Rate of Autonomous Enrollment,SRAE,即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知晓率、报考率和成功率都是相对值,即弱势群体的参与状况与非弱势群体参与状况的比值。(www.xing528.com)
自主招生公平观测的指标体系,如表2 - 1所示。
表2-1 自主招生公平观测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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