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今,学术界对于高校自主招生的研究几乎全部涉及公平议题,其核心在于:扩大的高校招生自主权、中学招生遴选权和推荐权可能滋生新的教育公平问题。虽然如此,学术界却一直缺乏严谨的关于自主招生公平概念的界定,导致理论研究不深、实证研究不足、政策建议不实。
概括来说,已有研究对于自主招生公平问题的担忧主要来自3个方面:宏观上,区域间名额分配方式可能引发不公。高等教育区域发展失衡、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吴向明,2004;张亚群,2007;张亚群,2010)、区域间基础教育失衡与人才培养理念、方式上的差异(浦家齐,2007;何方,2013)等,都可能使农村地区、西部地区考生在自主招生中处于劣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郑若玲,2005)现象突出。中观上,区域内名额分配方式可能引发不公。中国客观存在的重点中学制度、高校生源基地制度造成了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的“马太效应”;应考成本过高也大大降低了区域内弱势群体参与的差异性(张继明,2005;郑若玲,2010)。微观上,中学内名额分配、高校人才选拔方式与过程可能引发不公。中学内名额分配方式、过程和结果引发质疑(叶赋桂、李越、史静寰,2010);高校有关学生应考资格的制定、命题的科学性、面试的有效性、考核过程的公正与公平性、以及附带产生的招生寻租与腐败等也引发质疑(王元伟[10],2009)。(www.xing528.com)
可以发现,自主招生公平研究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关注点存在很大不同。宏观上主要是考察弱势群体自主招生的参与结果,中观上主要是考察高校、中学的自主招生制度和政策本身的公平状况,微观上主要是考察自主招生施行过程的公平状况。但是,中观、微观的公平状况也可以直接反映到宏观维度上来,即如果高校和中学招生政策有失公平、招生活动有失公允,最终都会表现在弱势群体自主招生参与不足这一核心观测维度上来,因此,弱势群体的自主招生参与状况可以作为衡量自主招生公平状况的关键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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