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下旬,梧州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农村成立人民公社的指示精神,部署在郊区建立人民公社工作。10月,根据市委的指示,五星、红旗两个人民公社,合并成为梧州市红旗人民公社。全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同年,全社工业产值23.7万元,农业总收入94.88万元,比1957年的66.18万元约增长43.37%。其中蔬菜收入35.02万元,比1957年的18.02万元约增长94.34%;渔业收入8.08万元,比1957年的2.97万元约增长1.72倍;园林收入7.14万元,比1957年增长40.51%;副业收入8.41万元,比1957年增长3.69倍。
1959年,调整公社管理体制,实行公社统一领导。同年,公社集体经济总收入214.73万元,比1958年增加89.28万元,约增长71.17%;社员分配所得78.96万元,比上年增长55.25%;人均纯收入68.96元,比上年增长36.55%。红旗人民公社获得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国务院授予其“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1961年,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精神,纠正社、队规模偏大,进一步下放权力给大队和生产队,使其有更大的自主权。经过落实《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生产队和社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减少生产成本和各项不必要的开支。同年生产队一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80.22万元,扣除各项开支、税金和提留外,社员分配所得96.47万元,约占总收入的53.53%;比上年增加14.04万元,约增长17.03%;人均纯收入67.65元,比上年增加6.45元。(www.xing528.com)
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 运动),对所谓“修正正义”进行批判。1963年夏,广西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苍梧县被定为广西和梧州地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点。由于受“左”倾错误思想的指导,今长洲区的“四清”运动各项工作突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使运动出现阶段斗争扩大化,“四不清”人员越来越多。“四清”运动虽然对解决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把一些不同性质的问题当成阶级斗争或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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