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镇上的居民吃鱼的要求是很高的,不新鲜的不买。“挑八根绳”的小贩(前后各四根绳系一个木盆)便应运而生,他们走街串巷叫卖河货海产。小贩的货源来自渔船。早年,渔船捕鱼多自产自销。涨潮时分,小贩便聚集在河沿,或抢先登船等鱼虾上岸,与船主讨价还价后成交。小贩中的发迹者在街上摆起鱼盆,定点叫卖。后来又修盖门面,成为经营鱼虾的坐商。他们多集中在中心大街和三角地。
随着捕捞工具的改进和技术的提高,鱼产量大幅度增加。这时的渔船已嫌往返费时,特别是渔汛期更是无暇自销,于是鱼商们便雇船到海上买鱼虾运回北塘。为方便起见,又临河建货场,盖称房、账房、至此鱼店出现了。鱼店将海上鱼虾贩运到自己店里,以高价在当地或运往天津、北京、唐山等地销售。
小雪一到,所有渔船都要上岸,冬仨月的坐吃和修船备网,造成渔船主经济拮据。于是鱼店主便向渔船主放债,条件是转年捕获的鱼虾,全都得卖给该鱼店这叫(“包船”)。鱼店对包在名下的海产河货,大秤收,低价算。每当鱼船靠岸,鱼店主指挥店员把海货卸完后,便邀请船主船工到名餐馆进餐。吃完饭再过秤,这时海货的水份已空掉。船主吃了人家的,眼看着秤杆过高,秤量不准,也说不出什么了。因为渔船主不了解外地市场行情,鱼店便可以随便定价。有心计的店主为消除船主的疑云,先把大宗海货运到外地出售,再把剩余部分用低价卖给当地商贩,乃按低价通知船主。(www.xing528.com)
由于鱼货的利润大,鱼店逐年增加,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北塘鱼店发展到一百多家。后来由于兵祸影响,鱼店纷纷倒闭,到民国三十六年(1967年)只剩下了五十七家。较大的鱼店只有十家:杨(景周)家的泰发、陈(玉丰)家的起盛、李(德有)家的德合、于(子清)家的顺发、高(明耀)家的明泰、胡(永庆)家的德泰、屠(孝礼)家的协隆、周(恩照)家的合发、夏(文友)家的德成和程(恩荣)家的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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