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七月,日军占领天津后,伪币尚未发行,而日军急需法币抢购物资。于是日方指使前北洋政府外交总长曹汝霖等传话,希望中、交两行共同向日本正金银行和朝鲜银行透支三百万元法币。卞白眉认为银行之间少数周转,原无不可,故允透支二十万元。但日本侵华商社兴中公司负责人十河却致函银行公会和伪河北省银行,定要共同筹集三百万元。卞白眉亲到日租界十河住宅说明筹集法币之困难,不能大量供应。十河竟出言恫吓,卞毫不畏惧,不欢而散。
当年八月三十日,日方又拟以金票三百万元调换法币三百万元,并要求中国银行将所换金票存入库中,不能动用。曹汝霖又出面向卞说项,似应迁就日方之要求。卞当即表示:若此迁就,中、交两行是否能维持下去,亦成问题。再次拒绝日本的对换要求。
到九月十九日,日方特务机关长喜多诚一又令曹汝霖往访卞白眉,拟由河北省银行加发钞票,然后以金票兑换法币。卞白眉即郑重告知曹等,这一办法,问题更多,又予以拒绝。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伪政权决定成立华北联合准备银行。先由曹汝霖出面约请中国、交通两行以及“北四行”负责人征询意见。后王克敏又于十二月十六日亲临天津与卞白眉商讨成立联合准备银行事。当时,卞白眉即明确表示:一、不加入股本;二、不能截止发行日和发行额;三、不能交出全部准备金。
十二月二十三日,伪政权在北平外交部大楼召集各银行负责人开会,责令各行认交联合准备银行股金。当即决定中国银行为四百五十万元,交通银行为三百五十万元,“北四行”和河北省银行各为八十万元,冀东银行则为五十万元,共计一千二百五十万元,当场强令各行负责人签字。
卞白眉提出,作为分行经理无权签字认股,双方僵持不下。最后由王克敏出面,授意卞白眉签注“尽量筹集”四字。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签写:“卞白眉尽量筹集”七字,以示他并非代表中国银行。王克敏又强行规定各行股款必须于一九三八年二月一日交齐。
卞白眉于签字后心情十分沉重,在日记中写道:“从前之我,已於今日死,此后仅行尸走肉,活死人耳!”(www.xing528.com)
一九三八年一月,中国银行总行通知卞白眉去香港开会。几经周折后,卞于二月十日乘英轮泽生号离津赴港。
卞白眉在天津中国银行前后工作了二十年,与中外各界人士广为交往,并热心于教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活动。他长期担任天津银行公会会长(主席、理事长),同时担任天津市商会执委、常委,天津英租界华人董事,并参加国际性的扶轮社,和由北洋系下野军政人员组织的甲戌社等。卞白眉作为中国银行代表,对所投资的中棉公司、中国保险公司、新华银行等都分别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卞白眉对教育事业多有资助,曾担任南开大学、新学书院、耀华中学、中西女中、汇文中学等校的董事或董事长。历史表明:卞白眉在天津是一位享有相当威望,并很有影响的银行家,对天津金融事业和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是做出贡献的。
(附言)此文系根据卞白眉生前日记,并参阅有关资料,整理撰写而成。卞白眉长子卞彭年、四子卞万年,以及当年天津中国银行副经理孙明哲、蒋昌镕,襄理钱尔嘉、胡名甫等同志提供了不少史实,在此特致谢意。
天津中国银行的领导机构
抗战前天津中国银行担负着华北和西北地区的金融业务,其领导阵容较为强大。经理卞白眉是美国留学生,曾任中国银行总行总稽核。副经理有:束士方是北京大学毕业生,曾任郑州中国银行经理,负责发行;高友梅,曾任会计主任;杨世禄是业务外勤出身,曾任营业主任、襄理,负责日常业务;林凤苞是美国留学生,曾任南开大学教授,负责外汇业务;沈次量曾任文书主任和襄理,负责文书兼管人事。襄理:张武是日本留学生,负责外汇;于联第,曾任出纳主任。在经、副、襄理之下设有会计主任、出纳主任、发行主任、文书主任各一人,分管具体事务。这些人中除卞白眉在经理室办公外,其余四位副理、三位襄理和五位主任均在柜台内办公,每日亲自签发各种单证、报表,亲自审核盖章,并对柜台内的工作能及时了解和处理。经、副、襄理与一般行员一样,按时上下班,没有一个把图章交给别人代办的。
苏宝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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