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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历史纪实·推翻帝制话辛亥:争路权引发的爱国运动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路权问题造成了资产阶级和代表封建买办势力的清朝当权派之间的尖锐的对立。宣统元年湖南、湖北也发生争路权的运动。在湖南,除主持铁路公司的绅商外,新产生的咨议局的议员谭延闿等也积极参与这运动。湖广总督瑞澂查封报纸,逮捕詹大悲和协助他办报的何海鸣,激起了各界人士集会抗议。

中国近代历史纪实·推翻帝制话辛亥:争路权引发的爱国运动

光绪三十一年到三十二年间(1905-1906年),浙江省和江苏省的绅商分别集股成立了商办铁路公司,准备各自开工兴筑在江苏境内从上海嘉兴和在浙江境内从嘉兴经杭州宁波的铁路。英帝国主义出来干涉。它以1898年清朝的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曾与英商怡和洋行议订过一个苏杭甬铁路的草合同为根据,认为这条铁路的权利已经让给了英国,因此要求制止商办公司修筑这条铁路。虽然盛宣怀所订的草合同内容极为含糊,而且事隔七、八年,早已说不上有什么合法的效力,但是英国公使坚持要照这个草合同办,清朝当局不敢说个不字。以庆亲王奕劻为首的外务部大臣们在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商谈这个问题时说:“现在百姓多半醒悟,时势不同,今非昔比,如何能概用压力?只有遇事设法劝导,总期入和平一路,若操之过急,设或激成变故,亦岂各国之益?”清朝大臣们用这种婉转陈词来使英国同意把办法稍稍改变一下,就是由英国资本家借款给邮传部,而由邮传部转借给江、浙两省的铁路公司。这样,“商办”的名义还算保持,英国资本却能通过清朝政府而操纵这条铁路。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为此事发出的上谕说:只有这样做,才能“以昭大信而全邦交”,上谕还说,已经同英国公司商量好,“仍许江浙绅商分购股票,用示体恤。”这就分明是说,以英国资本为主,而“江浙绅商”只是被允许搭股而已。

清朝政府轻易地屈服于英国的压力,激起了江、浙两省的铁路公司和商界、学界的强烈的抗议。他们纷纷集会,宣言反对。浙江省还成立国民拒款公会,召开全省联合大会,号召群众踊跃投资,坚持商办铁路。浙江的铁路公司经理汤寿潜致电军机处,斥责盛宣怀,要求罢他的官。朝廷反而下令,“汤寿潜着即行革职,不准干预路事”。浙江铁路公司以“全体股东”的名义宣称,汤寿潜的话不是他个人的意思,而是代表了全体股东的,并且说:公司经理是由全体股东推举出来的,朝廷无权把他革职。可见路权问题造成了资产阶级和代表封建买办势力的清朝当权派之间的尖锐的对立。

清朝政府这时已很懂得铁路的重要性,它不愿意看到在它控制以外的“商办”的铁路,因为这将使资产阶级的势力和地方势力有所增长。帝国主义者也愿意通过清朝政府来掌握中国的经济命脉。在这点上,他们的态度是一致的,所以当时的《民报》有个作者说:修铁路、开矿,“民间要求自办,政府则有驳无准,即千百中而允其一,亦未开办而先定制限,既开办而多方留难,深恐民间得其利益。若外人一要求,则写条约、盖御印,直顷刻间事耳,一切利害,皆不甚顾。”沪杭雨铁路的上述情形,就是一个例证。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并没有雄厚的经济力量,他们要集合足够的资金来办铁路这样的事业是很困难的,而且上层资产阶级和封建的社会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他们所主持的铁路公司也摆脱不了腐朽的衙门习气,免不了浮支浪费、贪污中饱种种现象。从督抚以下层层地方官员也总是要插手到这些商办的公司中来,更使这些公司难以实行资本主义的经营。江、浙的铁路公司虽然经过斗争,在一个时期内坚持了商办的性质,但铁路却迟迟不能建成。其他有些省份的商办铁路公司也多半是这种情形,因此清朝政府觉得有理由认为商办不如官办。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的一道上谕说:“近年各省官办铁路,皆能克期竣工,成效昭著;而绅商集股请设各公司,奏办有年,多无起色,坐失大利,尤碍交通”。一方面,清朝官方以商办公司不得力为借口要加以吞并,一方面,资产阶级则有力地回击说,所谓官办,其实是靠借外债,是出卖主权给洋人。这样,在铁路问题上的斗争就愈演愈剧烈。

如果仅仅是资产阶级上层分子争权,在清朝当局看来,还是不难对付的,在上述江浙争路风潮高涨时,朝廷通知两江总督端方和江浙两省巡抚说:“现在人心不静,乱党滋多,近因苏杭甬铁路一案,各处绅民纷争不已,难保无该党匪徒布散谣言,从中煽惑,阳借争路为名,实则阴怀叵测”。而端方等人也向朝廷报告说:“苏浙路事起后,两省人心嚣然不靖。苏、松、嘉、湖,枭匪方炽,设若附和,深为可虑。上海宁波帮人最多,工商劳役皆有,向称强悍。屡在路事决裂,全体罢工之谣,尤属堪虞。”在革命危机严重的时候,以资产阶级上层分子为首的争路权的运动,很可能激起广大下层群众的骚动,那是清朝统治者所最害怕的,这种情形在江浙两省争路风潮中虽没有严重地出现,但稍晚一点在四川是发生了。

宣统元年(1909年)湖南、湖北也发生争路权的运动。湖南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了一个商办的铁路公司,集股准备修筑粤汉铁路在湖南省境内的一段。清朝当局不愿意把铁路交给商人办,坚持实行“官督商办”。依靠全省征集到的股款,在宣统元年到二年(1909到1910年)筑成了长沙株洲间的110里的铁路。湖北省也在光绪三十二年为修筑本省境内的粤汉路和川汉路,在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下进行过招股。当时的张之洞赞成由各省的绅商投资办铁路。到了宣统,张之洞任军机大臣,并受任为督办粤汉铁路兼鄂境川汉铁路大臣,他认为这些铁路的修筑非靠外国力量不可。正在他同英、法等国酝酿借款成熟的时候,湖北、湖南两省绅商学界起来反对。他们主张拒绝借外债,要求“商办及自营自办”。在湖南,除主持铁路公司的绅商外,新产生的咨议局的议员谭延闿等也积极参与这运动。在湖北,咨议局的议员、教育会、宪政筹备会,武昌汉口的总商会等机构的代表,还加上留日学生为此事派回的代表,一起开会,组织了一个铁路协会,“专以拒借外债,集股自办为目的”。他们又设立粤汉川汉铁路公司,进行招股。当时有人说:“湖北人之拒债,虽在湖南人之后,然其慷慨激昂,则百倍加于湖南人”。这时革命党人詹大悲(1888-1927)在汉口办《大江报》,在报上著论反对铁路国有,并且认为中国和平改革已不可能;他发表了以《大乱者,救中国之药石也》为题目的文章,号召革命。湖广总督瑞澂查封报纸,逮捕詹大悲和协助他办报的何海鸣,激起了各界人士集会抗议。各界推出的代表到北京请愿,还进行绝食斗争,但是没有结果。招股办铁路的成效也很少。所以,虽有湖南、湖北两省的绅商反对,清朝政府在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仍按照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的意愿签订了关于借款筑路的合同。

就在这个合同订立的前十天,宣统三年四月十一日,朝廷发布了一道上谕,宣布确定铁路国有政策。这道上谕指责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的商办铁路这几年来毫无成效,因此“用特明白晓谕,昭示天下,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宣统三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这显然是直接为四国银行团控制粤汉、川汉铁路扫清道路。广东、湖南、湖北、四川绅商学界中都立即有人表示反对,而特别在四川形成了巨大的风潮。

四川这个大省虽然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一寸铁路都没有,但是早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已经有了个铁路公司。这个公司由当时的四川总督锡良发起,开始是官办,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成了商办的公司。公司的计划是要修建东起宜昌,经万县、重庆而西达成都的铁路,但从官办时期到商办时期,始终只是纸上的计划。公司的资金先后募集到大约1600多万元。它的资金主要来自所谓“抽租之股”,就是“凡业田之家,……收祖在十石以上者,均按该年实收之数,百分抽三”。这种强制性质的募股,当然不靠官方势力是做不到的。公司成为商办时仍然沿袭这办法。反对这办法的人认为这无异增加田赋,公司的主持人则说这不是捐税,因为是给股票的。由于采用这样的集股方法,所以四川全省的大小地主形式上都成了公司的股东,但把持着公司的则只是少数与官方有联系的绅士。

按照宣统三年的所谓铁路国有的政策,四川的铁路公司必须清理结束。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向北京政府报告说,公司现存的款子只有630多万元,历年支出约1000万元,收支情况一时无法算清。他说:“公司开办八年,账卷山积”,现在要全部结算,“愈理愈棼,不特精密难得,即约数亦猝不易举”。这实际上是说,公司的收支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王人文的态度是偏向于公司的,但是清朝政府坚持一定要执行铁路国有的政策,这就同把持着铁路公司的绅士们发生了严重的利害冲突。这些绅士们不甘心失去公司这个财源,并且害怕因清理账目而暴露出公司财政中的一切弊端。清朝政府的所谓国有其实是把铁路主权出卖给帝国主义国家,这就使他们有了号召群众起来反对的充分理由。(www.xing528.com)

在铁路国有政策宣布后一个多月,五月二十一日,四川省城里铁路公司举行股东会议,实际上是有关的绅、商、学界头面人物的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决定成立“保路同志会”。咨议局的议长蒲殿俊和副议长罗纶被推为保路同志会的会长和副会长。保路同志会利用铁路局的经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出版报刊,散发印刷品,向全省各地派出讲演员,还派人到外省和进京进行联络请愿。

保路同志会发出宣言说:“政府铁路借款合同,实葬送人民死地之合同也。600万镑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共25款,实将三省3600里路政全权,完全授予外人,40年内,购一铁钉,用一厮役,亦不许国人置喙”。它宣布“以保路、废约为宗旨”,就是说,要求废除和四国订立的合同,使铁路不致落到外国人手里。所以保路会又特别申明:“川人之极端反对者,不在借款,而在借此丧失国权之款;不在路归国有,而在名则国有,实则为外国所有。”这样,他们就赋予这个运动以强烈的反对卖国、维护国家主权爱国主义色彩。

发起和领导这个运动的是蒲殿俊、罗纶这些立宪派的绅士和上层资产阶级分子,他们一开始就竭力想使这个运动限制在合法的范围内,因而再三要求参加这个运动的人,“坚守破约保路之主旨,不必涉及其他问题”。他们把“卖国贼盛宣怀”(这时任清政府邮传大臣)当作集中攻击的靶子,以示他们并不是反对整个清朝统治。他们抬出了已死的光绪皇帝做护符,大量印发写着光绪皇帝“神位”的长条黄纸,并且从光绪的上谕中摘下了“庶政公诸舆论”、“铁路准归商办”两句话,写在黄纸条的左右两侧。郭沫若在他的回忆录中描写当时的成都的情形说:“每家每家的人,都把这种黄纸条来贴在自己门口,一早一晚都焚香点烛地礼拜。”而且“每条街道都要扎札‘圣位台’,便是在街心扎札一个临时的过街台子,同样供着光绪皇的牌位”。

保路同志会号召在全省举行讲演,对于讲演会应召集什么人参加,和在什么场所举行都作了很具体的规定。按照规定,“会所须觅宏厂公所,切不可在空阔坝子”。因为“若在空坝演讲,则无识者杂羼其中,不免生意外之事”,而在公所内开会,并且要求入场者都登记姓名、住址,这样虽然“不能十分拒绝”不被邀请而硬要参加的人入场,但是“有此限制,则无识者之入场必少。而被招请者又大半身任地方公事,于生命财产观念甚重,即演讲语涉激烈,不过同生感泣,而急欲得一挽救之力,万不至有暴动”。其所以要有这些清规戒律,同志会的文件中说得很明白:“本会所最重者,一在防暴动,二在有秩序……”。一方面想发动群众的力量来造成声势以对抗清朝政府的压力,一方面又想把群众运动限制在不“犯上作乱”的范围内,这是立宪派资产阶级所陷入的矛盾。

七月初一日,成都全城罢市、罢课。省城外各地也都已纷纷成立起保路会来。迫于群众的高昂情绪,以颜楷为会长、张澜为副会长的川汉铁路股东会在七月初九日发出通告说:“自本日起,即实行不纳正粮,不纳捐输。已解者不上兑,未解者不必解”,绅士们仍然并不是要造反。他们提出的最高口号叫做“川人自保”。七月十三日他们散发的《川人自保商榷书》中主张立即一律开市、开课、开工,并且要对“乱民”实行“弹压”,但同时主张“由保路同志会会同咨议局”来“维持治安”。这却有点像是要由咨议局和保路同志会来做地方政权的中心了,所以朝廷根据新上任不久的四川总督赵尔丰的报告说:“川人抗粮抗捐等情,已属目无法纪,兹复倡言自保,意在独立,尤属罪无可逭。”

七月十五日清晨,赵尔丰突然把蒲殿俊、罗纶、颜楷、张澜等9个他认为是“祸首”的绅士拘捕起来,这是这些绅士们没有料到的。赵尔丰原想强制这些绅士把运动平息下去,他也没料到,这一来,反而使矛盾大大激化了。就在当天中午,几千群众拥到总督衙门,要求释放这些被拘捕的人,赵尔丰下令向群众开枪,杀死了30多人。从此,在四川各地的保路运动越出了温和的绅士领导者们所制定的轨道。当时,同盟会会员虽然有些人在四川活动,但他们没有比较坚强的组织。从1906年以来,四川的同盟会会员曾多次在川北的江油、川南的叙州、泸州、川东的广安、川东南的黔江图谋发动起义,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会党,都没有得到什么成效。在四川的城市和乡镇中,会党势力相当大,他们被称为“袍哥”。他们的成分,特别是他们中的头头们的成分极为复杂。参加各地的保路同志会的,很多是会党分子。在赵尔丰制造出成都惨案后,省城附近各县的同志会就以会党分子为主力武装起来,号称同志军,有些同盟会员参加在内。同盟会员龙鸣剑是在成都的保路会初期就参加活动的。这时他到荣县,联合会党力量,组成一支同志军。赵尔丰用武力镇压各地向成都进军的同志军,虽然一时做到使成都没有被同志军攻入,但无法平息全省各处的骚动。龙鸣剑领导的那支同志军也没有能够到达成都,他们和赵尔丰的部队在仁寿、成都之间作战失利,转向嘉定(今乐山)方面。龙鸣剑病死,余部由另一个同盟会员王天杰率领回荣县。从日本回来不久的吴玉章是同盟会派来主持四川同盟会工作的,他和王天杰等人一起夺取荣县的政权,宣布独立,这是在武昌起义前半个月。

四川以立宪派资产阶级为首的争路权的运动,实际上已经在七月十五日总督衙门前的枪声中结束,转为全省蜂起的武装斗争。到了武昌起义以后,四川省内的各派政治力量的斗争又展开了新的局面,这是要留到后面去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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