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奴辩证法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Spirit)中提出的用以说明精神发展的一个环节——自我意识——之形成的一个寓言。它表明了黑格尔对自我意识问题的基本立场:一个自我意识必然是相对于另一个自我意识而存在的,两个主体各自的自我意识均无独立性,他者不是被看作另一个自我意识,而是被看作主体自我意识的投射,即主体在他者中看到自身。黑格尔说:“自我是自我本身与一个对方相对立,并且统摄这对方,这对方在自我看来同样只是它自身。”然而在科耶夫的解读下,主奴辩证法被赋予了在黑格尔哲学中的中心地位,被认为是理解《精神现象学》乃至黑格尔全部哲学的关键。在科耶夫的眼里,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乃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寓言,蕴含着人类历史之开始、展开、终结的全部动力学。按科耶夫的说法,主奴辩证法表明,人类历史开始于一场血腥战斗。这场战斗不是动物界的那种为争夺食物或性对象而进行的本能厮杀,而是独属于人的那种为争得承认而进行的殊死较量。这场战斗的动因,就是人的那种要求承认的欲望。
根据科耶夫的解释,人的欲望必定指向另一欲望,就是说,无论人的自我意识还是欲望都是在主体间格局中规定的。主体的欲望必然与另一主体的欲望相联系,否则就无法成立;于是,自我和他者的结合也就转化为双方欲望的联系。但是欲望总是争取“承认”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起初只是单向的,就是说,人总想被一切人“承认”,却不愿反过来“承认”任何他人。这样,欲望被承认的两个人为争得对方的承认就必然陷入一场生死战斗中,此乃人类人际间之关系的原型模式,人的侵略性就源自于要求承认的欲望。在这一生死战斗中,如果战斗的双方有一方胜利活了下来但却杀死了对手,那他就不再能得到对手的承认;而被打败并被杀死的一方也无从承认征服者的胜利。所以,杀死其对手对战斗的双方并无益处,因为杀死对手或被对手所杀都使得承认不再可能。为解决此一困境,胜利者必须辩证地征服其对手,就是说,他必须留下对手的生命和意识,而只是摧毁他的自主性。换言之,他必须使他成为奴隶。
在科耶夫看来,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提供了一个理解所有历史变化的基本框架,它包含着三个环节:争取承认的流血战斗、主人对奴隶的统治、奴隶的胜利。首先,科耶夫赋予了“争取承认的流血战斗”一种无神论的创世意义,正如他所说:“如果没有这种为纯粹名誉而战的殊死战斗,地球上就绝不会有人类。”通过流血战斗,“最初”之人(直接的自我意识或对欲望的欲望)建立起了社会关系(统治和奴役),形成了“阶级”(主人和奴隶)。与马克思从经济的角度来划分阶级不同,在科耶夫—黑格尔这里,人的阶级划分是根据其对暴力死亡的态度来决定的。主人之为主人仅仅是因为他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敢于冒自己的动物性生命的危险去争得他人的承认;而奴隶之为奴隶则在于他由于害怕死亡而放弃了争取承认的战斗,向主人臣服并承认了他的人性价值和尊严。主人在为纯粹名誉而冒生命危险这一“反自然”的行动中实现了自己的人性,证明了自己的自由,从而成为真正的人。奴隶使其争取承认的人性欲望屈从于自我保存的动物性欲望,因而保留了更多的自然性,但奴隶仍然是人,因为正如科耶夫所说的:“为了有现实的承认……敌对双方必然要一方愿意承认另一方而不被其承认:一个必须臣服于另一个。这一由臣服来打断战斗的决定,虽然是立足于对死亡的恐惧才发生的,但它同样是自由的(=不可预测的)或‘非自然的’,与决定开战并战斗到底是一样的。没有什么能够预测未来的胜利者会胜利,正如没有什么能预测未来的被征服者会失败。正是通过一个绝对自由的行动,敌对双方被造就为败者和胜者……这就是为什么,被征服者和胜利者同样是人,尽管以不同的方式——如果一个是主人,那另一个就是奴隶,在自然的或动物的世界中,显然既没有主人也没有奴隶。”科耶夫进而指出,主—奴关系表明,人不可能在孤立中成就其人性,在一个追求承认的殊死战斗中并通过这一战斗,人创造了自身,这使得人必然要么作为一个奴隶的主人要么作为一个主人的奴隶而出现。这意味着,这场斗争将人的实在创造为一种本质上是社会的实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他人的介入,人的自我就不会存在。真正的“我”总是与他人交往(最初是通过流血战斗)并被他人承认的结果。真正的人在起源上要么是主人要么是奴隶,但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异不是既定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把自己创造为主人或奴隶。因此,是成为主人还是成为奴隶就取决于最初的自由行动。主人为了满足其非生物性欲望而甘冒生物性生命的风险的行动固然是人性的体现,而奴隶决定向主人臣服(尽管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以中止流血战斗的行动在科耶夫看来同样也是人性的体现(尽管是以不同的方式)。而且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奴隶的选择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像主人那样决定战斗到死,那么每一次为名誉而战的战斗都必将以战斗的双方中至少一方的死亡为终结,其最终的结果便是:世界上只剩下一个孤独的“人”。他将不再是人性的存在,因为人性现实只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承认这一事实。这样,世界上就既不会有真正的人也不会有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奴隶在流血战斗中的让步拯救了历史发展的可能性。
在首次争取承认的流血战斗后建立起来的是主人对奴隶的统治关系。科耶夫强调,在黑格尔那里,主—奴关系乃为一种辩证关系。奴隶由于在争取承认的斗争中不愿冒生命的危险,故而放弃了自己的欲望并屈从承认了他人的欲望;主人则不惜冒自己生命的危险而因此争得了他人的承认。所以,在主—奴关系中达成的承认是一种单方面的承认,即奴隶承认了主人的人的尊严和人性现实,而主人却没有反过来承认奴隶的尊严和人性现实,只把奴隶当作实现自己欲望的工具或手段。换言之,主人是被他所不承认的人所承认。而这正是主人所处情境的悲剧性之所在,因为主人冒着生命危险为之斗争而赢得的只是对自己毫无价值的承认。对主人来说,只有来自他认为值得承认的人的承认,才能使他满足。如此说来,主人的境况乃为一存在的死胡同。
主人故步自封于他的统治,他不能超越自己、不能有所改变和进步。至于奴隶,他没有任何固定不变的东西。奴隶想要通过否定他的既定状况而超越自己,他的理想是要达到自主的自为存在。主人强迫奴隶劳动,而正是通过劳动,奴隶却成为自然的主人,从而使自己脱离了自己的本性。主人自己并不劳动,因而他在自身之外没有建立任何稳定持存的东西,他仅仅是消费奴隶的劳动产品,他从奴隶的劳动所获得的只是动物性欲望的满足,而不是人的承认,所以说“他可以作为人去死,但只能作为动物而生”。对奴隶来说,劳动是受到限制或节制的欲望,它具有塑造和陶冶的功能。奴隶之能为主人劳动是因为他压制了自己的欲望,所以,他通过劳动陶冶并超越了自己。可以说,人只有在通过为他人服务的劳动而经历了苦役、克服了死亡的恐惧之后,才能够达到真正的自主和自由。如果没有改造客观现实世界的劳动,人就不能真正改造自己。(www.xing528.com)
主人永远不能脱离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这个世界灭亡,他也随之灭亡。只有奴隶可以超越既定的世界而不会灭亡。只有奴隶可以改造那个塑造他并使他遭受奴役的世界,从而创造一个他所塑造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将享有真正的自由。而奴隶要达到这一目标却只有通过为主人服务的强迫劳动。的确,这种劳动本身并不能使奴隶自由;但是,奴隶在通过这种劳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也改造了自己,从而为自己再次开始争取承认的解放斗争创造了新的客观条件。因此,长远地看,所有的奴役劳动实现的并不是主人的意志,而是奴隶的意志。如此一来,奴隶将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而主人必然会失败。
奴隶的胜利意味着主奴辩证法的终结,也就意味着历史的终结。科耶夫认为,这不是历史的乌托邦,而是由拿破仑通过暴力战争所建立的普遍同质国家所实现的历史事实,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则是对这一事实之意义的话语揭示。
(严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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