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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关键词:述(Performative)的重要性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I bet it must have rained yesterday .(我打赌说昨天下雨了。基于语句的不同功能,奥斯汀将陈述句分为“表述句”和“述行句”两大类。于是,奥斯汀进一步将述行句分为显性述行句和隐性述行句两类。显性述行句至少包含一个行为动词,通过这类动词确切地表明了句子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例如:“I promise to go with you .”(我答应和你一起去。)句中的行为动词“promise”表明该句做出了“许诺”这一言语行为。

文化研究关键词:述(Performative)的重要性

“述行”最初是英国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汀(1911—1960)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里的一个重要概念,后来被广泛用于哲学、社会学语言学、文学研究等学科的研究中,在不同的语境下和不同的使用者手里,“述行”也被说成施行、行为、施事、表演。

直到20世纪中期,人们普遍认为,一个语句的有效性在于它陈述了一个可以证实或可以证伪的事实,换句话说,如果一个陈述句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那么这个句子就是无意义的。奥斯汀发现,并非所有的陈述句都是对事件、过程或状态的描写;也有一种陈述句并无真假值,但是确实有意义。这样就有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陈述句:

(1)It rained yesterday .(昨天下雨了。)

(2)I bet it must have rained yesterday .(我打赌说昨天下雨了。)

第一句话是对一个事实的陈述,到底是否属实,是可以加以证实或证伪的。而第二句话就不存在真假问题,说出这句话等于做出了“打赌”这件事情,说话本身就是一种做事的“行为”。基于语句的不同功能,奥斯汀将陈述句分为“表述句”(constatives)和“述行句”(performatives)两大类。他指出,表述句对事件和状态进行事实性的描述、报告或判断,所述内容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而行为句由于本身就在“做事”,或发出指令,或提出警告,或做出承诺,或表达愿望,或表现情绪,所以不存在真假问题,只有恰当与不恰当之分。(www.xing528.com)

奥斯汀最初认为,述行句应该具备三个特点或符合三项基本原则:一、主语必须是第一人称单数。二、谓语动词应该是行为动词。三、谓语动词是主动语态的肯定现在式。能够把这三项标准结合起来的常见句式有:我同意……,我请求……,我承诺……,我命令……,我提议……,我宣布……,等等,据奥斯汀统计,英语里具有某种“行事力量”的词语大概有一千来个。然而,对述行句的深入研究使奥斯汀看到,有些句子虽然不完全符合这三项原则,但是同样起到了实施某种行为的作用。例如:“You are sentenced ten years of imprisonment .”(判处你十年监禁。)说出这句话,就是在做出“判决”的行为。当然,严格地讲,这一判决只有在法庭上宣读出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于是,奥斯汀进一步将述行句分为显性述行句(explicit performatives)和隐性述行句(implicit performatives)两类。显性述行句至少包含一个行为动词,通过这类动词确切地表明了句子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例如:“I promise to go with you .”(我答应和你一起去。)句中的行为动词“promise”表明该句做出了“许诺”这一言语行为。而隐性述行句则没有明确的行为动词,需要通过语境来确定它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例如:“You will be right there .”这句话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可以在不同的语境里表示“赞成”、“许诺”、“警告”或“不满”等不同行为。

随着对隐性述行句的进一步研究,奥斯汀意识到表述句与隐性述行句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例如“It wil rain tomorrow.”(明天要下雨。)这句话几乎完全不符合上述三项原则,但是它确实可以表达“劝告”、“担心”、“提示”等行为意义,即可以做事。由此看来,所有的语句都是述行句,“述行”是一切言语的共性,是语言的实质;至此,言语行为理论开始形成(参见本书“言语行为理论”词条)。

当代人文科学话语广泛采用了“述行”一词,它被引申表示一切符号现象的根本属性,就是说,符号再现、表征或表意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实施过程,我们所见的语言文本、音乐文本、标牌、告示、建筑、服饰……所有符号使用都是在做事、行事、表演或“述行”,符号活动本身就嵌入和参与了社会文化过程,它塑造现实和被现实所塑造,是整个生活构成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外在于生活、对生活反映或不反映、正确反映或歪曲反映的另一独立系统。甚至言语表现不再有“正确”与“不正确”的区分,只有恰当与不恰当的不同和差异,就因为语言活动是一种行为。所言的正确与否,完全是一种差异效果;话语的恰当性决定于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也就是“什么山头说什么话”。因此,在分析言语的意义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语境的限定作用,词语的意义是在使用中产生和确立的。

(马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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