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误用”本身是一个语言学和修辞学的术语。在辞典上,一般具有“字或短语的牵强使用”;“故意似是而非的比喻”;“字词的滥用:字或短语的不适当使用,尤指将之用于它并不修饰的事物”;“用词不当,修辞生硬且自相矛盾的误用,词形更改”等等释义。威尔士(Wales, K)的《文体学词典》(A Dictionary of Stylistics)中认为“词语误用”是字词的“误用”和“滥用”,“用宽泛的和单一的符号”来指称“具有丰富性的经验和环境”。
但是“词语误用”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中意义得到了较大的扩展。德里达在其《白色神话:哲学文本中的修辞》(“White Mythology:Metaphor in the Text of Philosophy”)一文中认为“词语误用”是所有指意系统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情形,即指意符号对于其所指意义从一开始就存在的不适当性和不完满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语言符号的使用都将是“词语误用”的表现,即“词与物永远不可能是同一个东西”。德里达的这一看法是跟他的整个解构主义理论相一致的。在他的理论中,语言符号的所指,或者传统语言观念中的语词意义,作为语词稳定的起源的中心是永远缺场的。语言的运作依赖的是空间化的差异运动而不是深度的“符号——意义”之间的直线对应。这一看法直接指向的是“现象——本质”这种传统形而上学的深度模式。在《人文科学话语中符号、结构与游戏》(“Structure, Sign, and Play in the Discourse of the Human Science”)一文以及《声音与现象》(Speech and Phenomena)中对深度结构和符号意义问题的讨论都可以看成是德里达对“词语误用”的一种解释。而在德里达对约翰·塞尔(John 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的批评文章《有限公司》(“Limited Inc .”)中我们可以看到更为清晰的讨论。在这篇文章中,德里达指出语言符号在交流中的可重复性并不是因为其所指对象的稳定性,专名(proper name)看起来有着具体而单一的对应物,但是我们都忽视了其指称对象本身在不同环境下的变化因素,因此这种对应只可能是在抽象而不是具体的意义上得到保证。关于语言在交流中的重复认同问题,他提出了语言的“重述性”(iterability)和“重复性”(repetition)之间的区别,“重述性”意味着语言在每一次重复中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改变,而“重复性”则意味着同一反复。在传统语言的指称观念中,语言在重复交流中得到认同所依赖的就是这种由稳定的起源而决定的“重复性”,而德里达认为,“重述性”本身包含了“变化”的意思,是在改变中的重复。任何语言在重复中都必然包含新的“意图”(intention)和“语境”(context)的寄生,而这些具体因素才是语言在重复中得到认同的根本保证,否则交流就不可能是具体情景中的交流,语言必然将指向抽象空洞的内容。“重复性”设定了一个完整的理想化对象,符号是无条件的重复,没有改变的可能。这种理想化和抽象的前提不过是哲学上设定的对立,它压制了所有与这种理想化对象不相符合的内容。由于变化因素的存在,因此传统语言观念中符号的使用只能是修辞意义上的,或者说是一种“词语误用”。斯皮瓦克进一步解释认为,“词语误用”使语言符号所指的对象呈现出“既是又不是”的特征。例如“上帝”一词,究竟指“上帝”还是仅仅指它的名字?上帝和它的名字相比有没有区别?是否“上帝”比它的名字更多一点什么?在我们的交流中,“上帝”所指的对象似乎是明确的,但事实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上帝,并且更为重要的是,“上帝”或许有或许又没有。
作为德里达解构主义理论的著名阐释者,斯皮瓦克认为,“词语误用”不仅仅是语言学和哲学的探讨,它所涉及的对变化因素的忽视,以及理想化过程中的对他者的压制等问题的确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伦理——政治的能量。在她所探讨的民族解放、女性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等问题中,她认为那些力图对特定历史、经验和少数族群的斗争进行界定和命名的过程中出现的总体化词汇,诸如“人民”、“工人阶级”、“女性”、“被殖民者”等都是词语误用的典型,它们被这些群体的代理人所使用并服务于特定的政治斗争,但实际上这些词汇并没有具体所指,至少作为全称不可能真正指向具体的个体。她认为,如果我们忽视这些词语的“词语误用”性质,忽视具体的他者的存在,那么解放的目的就不可能真正地完成,斗争的结果必然造成新的压制,甚至存在革命的果实被盗用的危险。总之,“词语误用”不仅是哲学和语言学上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文化政治问题,其核心是凸现出被语言掩盖的他者的存在。(www.xing528.com)
(李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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