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比较成功的水权交易不多,引起关注的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争论很大,多数认为它走出了我国水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有的认为其交易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对交易水权的界定。虽然,浙江省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确实在水权界定和交易合法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前面已说明),可以认为,该水权交易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我国水权管理制度的限制,为水权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见参考文献[52])。
通过水权转让,东阳市把无偿弃水和农业节水变为有偿收入,获得2亿元资金用于水利建设,获得每年约500万元的供水收入,获得每年新增发电量的售电收入,获得5000万m3 水权节余,只需3800万元的产权增量 (横锦水库灌区渠道改造与库区溢洪道改造项目投资),提高了灌区与库区的产权效益。
据初步调查估算,横锦水库灌区与库区改造的产权水权置换效率为0.7344元/m3,横锦水库灌区渠道改造的产权水权置换效率为1.2349元/m3,横锦水库溢洪道改造的产权与水权置换效率为0.1296元/m3;横锦水库转让水权的价格为4.0 元/m3(节水工程),水库供水价格也只有0.1 元/m3,达到供水规模所需时间最少;浙江省灌区渠道改造的产权水权置换效率为1.0~1.5元/m3,取得水权的取水价格为5.0 元/m3 (新建水库),水库供水水价也远不止0.1元/m3,达到供水规模所需时间最长。
东阳、义乌两市水权转让实践表明:投资节水形成新增产权是获得可供转让水权的重要途径,水权转让是实现资金补偿、产权生长和水权生长的关键环节。水权节余、水权转让和水权生长是实现资源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现代水利的基础。(www.xing528.com)
全国节水社会建设试点地区甘肃张掖市,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最大成功就是水权理论在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上成功运用水权制度的建立,使张掖农民有了经营水资源的权利,使通过结构调整等措施节余的水资源水权交易成为现实,可以讲,该区的水权交易探索实践,将是水权制度建设和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有效道路之一。
马维坤、汪训波考察(2003年10月2日):该区朱宏家中4口人,经营着14亩耕地,年拥有水权4000m3,大大少于实施水权制前的实际用水量。为了让所有的地都浇上水,他今年只种了3亩小麦,其余耕地都改种了用水少的经济作物,同时把浪费水的大块田改成了节省水的小块田。今年第一轮浇水时,他的水权是800m3,但他只用了600m3。对于省下来的200m3 水,朱宏以0.2元/m3 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孙开荣,而水权定价为0.1元/m3,通过水权交易,他就净赚了20元。彭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会长赵怀普讲,今年以来,全村水权交易量已超过1万m3,通过水权交易,使村里用水省的村民和用水多的村民之间有了水资源流转的机制,改变了过去要想多用水就得去抢水、偷水的不良现象,实现了全村用水的总量平衡。目前张掖农民之间的水权交易办法很直接,农民分配到水权后就可以按照水权证标明的水量去水务部门购买水票。水票作为水权的载体,农民用水时要先交水票后浇地,水过账清,公开透明。用不完的水票,农民就可通过水市场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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