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水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体制上,突出存在的问题是水源与供水、供水与用水、用水与排水、排水与水处理、水处理与回用,以及水环境、水源保护存在分割脱节的管理现象,影响了水的开发利用效益和管理效率,割裂了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循环性和系统性,使得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水循环运作的连续性和有机联系性等特性难以得到维护和利用。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在管理主体上,水源属水行政主管部门 (有的城市规划区内属城建主管部门,城市规划区外属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和水处理属城建主管部门(有的城市供水属水行政主管部分管辖的供水公司,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用水属企 (事)业单位、排水和地下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属环保主管部门、江河等地表水源环境保护属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事实上造成了国家对水资源及水环境的统一管理权被分割,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权脱节失控。出现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监督用水与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与水源保护的怪圈。因为各行为主体管理水和利用水的着眼点和指导思路,乃至利益关系、利益倾向的侧重都存在较大差别,使得他们在政策导向和工作目标上常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常会导致各社会经济组织、行政管理组织、以及个人对水利用和管理行为模式的差别,甚至出现误导,扰乱人与水、经济社会建设与水本应存在的和谐协调关系。(www.xing528.com)
在人类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面临和经受着孕育、保障人类演化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约束和限制,“取之不尽”的水成了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生存的环境成了社会进步的制约要素,这些都迫使人类重新审视和反省所走过的道路。改革水管理体制,消除和克服现行水管理体制在管理行为上存在的分割脱节现象,十分注意水资源环境与人、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的互馈影响和钳制作用,建立权、责、利清晰明确的水务管理和水务市场运作机制是当务之急。因此,应建立起统一的城市水务管理机构、体制、制度及办法,负责任地为国为民管理涉及国计民生的涉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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