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控室/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中央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应制定该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做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挡,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挡。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防盗监视系统的录像带,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打印记录,楼宇设备管理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按下列时间进行保存、更新:纸张记录须妥善保管一年;录像带信息保存一周,无用者可更新;软盘、硬盘信息记录,由专业人员检查后,无用者删除。
6)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品质部备案。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并登记,且须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7)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2.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设备档案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设备,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达到管理好、用好设备的目的。设备档案应收录以下档案资料。
(1)设备技术资料 各种大型动力设备、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关键性设备、技术较复杂的设备的档案资料,具体内容是:
1)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
2)设备的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安装日期、使用日期。
3)设备的供应商、设备价格。
4)设备原始技术数据、运行技术数据和维修保养要求等。
(2)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1)设备维修部位、更换的零部件。(www.xing528.com)
2)维修保养后设备的运行与技术状况。
3)设备维修保养的日期及维修者。
(3)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前的征兆和现象,修理的部位,所更换的零部件,修理日期和维修者等。
(4)设备技术档案中的其他管理资料
1)施工、竣工验收的整套档案资料。
2)设备的规范、标准、各项制度。
3)设备新技术信息及资料。
4)职工技术考核标准及资料。
(5)设备事故分析档案资料 设备因非常规原因造成的损坏,易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在对设备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同时,还必须建立设备事故档案资料,主要资料如下。
1)发生经过及损坏情况:
①事故报告人、设备事故当事人。
②事故性质与类别、设备停机时间、设备损坏程度。
2)设备事故原因分析:
①设备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程、有无擅离职守的情况。
②设备近期是否未检修,有无忽视安全措施的情况,检修质量是否有问题。
③设备是否先天不足。
3)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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