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前期介入管理
(1)前期介入 设备选型、安装要求等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有关物业考察后,向开发商提出,管理处应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
(2)设备的承接查验 设备的承接查验由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管理处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会同开发商、承包商进行。
1)验收依据为设备出厂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确实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应在验收整改函中写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限期整改,进行复验。
2)设备的接管凭证由公司为开发商或承建商办理(在验收单接收人处签字盖公司公章)。
(3)设备的检验Ⅰ、Ⅱ级设备由公司组织专家及管理处人员一同检验,Ⅲ级设备由管理处检验,填写验收单(“公用机电设备验收单”)报公司复核盖章。验收单盖章后,开发商、承建商、管理处、公司各留一份原件作为交接凭证。
(4)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 设备技术资料在设备承接查验时,由管理处按公司提供的清单向开发商或承建商收取并办理接收手续。对于开发商尚未移交的资料,由管理处跟踪收取并填写“楼宇承接查验移交工程资料清单”,全部资料收齐后,在公司办理清单签字、盖章手续。资料由管理处专人保管。
2.设备使用管理
1)公共设备的使用管理权归管理处,供方维修保养时,停电梯、停电、停水操作须征得管理处同意。
2)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按国家规范,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及作业指导书要求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操作使用,确保对业主服务质量达标。须认真、全面、细致地做好运行监视、检查工作,并做记录,记录应保证准确、及时和真实。
3)管理处应定期分析各种设备状态记录(含水、电抄表记录),确定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做经济性分析,确保设备工作在节能状态,并及时予以控制调整。
4)重要设备(如变压器、中央空调等)的投入、报停须经公司批准和备案。
3.设备维修保养管理
(1)维修计划(www.xing528.com)
1)维修保养计划。供方应将委托范围内的设备下年度保养计划于每年12月上旬报管理处,保养周期、级别应符合“设备保养、中修、大修周期”的规定及合同要求。管理处审核、调整、汇总后,于每年12月下旬报公司审批,审批后的设备保养计划由公司、管理处、供方各保留一份。
2)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由管理处制定,报公司审查确定方案、审查预算。
3)公司根据相关检定报告,定期组织专家对重要设备进行诊断,根据诊断结果确定状态维修时机、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维修实施
1)供方维修人员须按国家标准、规范,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及作业指导书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供方负责“公共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合同”委托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保养,供方也可采用经公司审核通过的表格做记录。
2)发现设备故障,管理处应用“设备故障问题转呈单”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接到转呈单后,须在半个工作日内给管理处答复,确定维修时间。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给管理处以书面说明,承诺修复时间。
3)关键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大厦/小区停电、停水、停电梯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不含重大设备事故),须按应急程序进行抢修。管理处/供方首先应电话通知公司,并立即组织抢修,恢复设备功能。抢修所用的配件、材料经标识后可按紧急放行处理。事后须按常规程序补办审批手续。
4)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由公司负责组织相关工程师选择供方(招标或指定合格的供方),组织订立有关合同,办理合同会签手续,并由相关管理处技术人员、工程师或聘请的专家进行工程施工监督。
(3)维修检查
1)管理处维修人员及供方日常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对设备重点部进行检查(点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用“设备故障问题转呈单”提交供方公司解决,同时向管理处报告。
2)设备维修完毕后,应对设备功能进行检定,所有设备检定记录都应在管理处备案。
3)品质管理部/管理处在每月月检时,应对维修保养计划执行情况、设备技术状态、记录资料,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并做相关月检记录,同时统计填写“机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评定结果(分数)作为考核维修保养质量及分包方履约情况的依据。
4)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公司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施工单位、管理处、相关工程师签字盖章。不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整改,进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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