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CA代表一汽,EQ代表二汽。表2-4汇总了国内47家客车企业的厂家代号和企业全称。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如下:
1:载货汽车
2:越野汽车
3:自卸汽车
4:牵引汽车
5:专用汽车
6:客车
7:轿车
8:(备用)
9: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2)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4)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适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所以有用总质量的,也有用客车底盘改装的表示汽车长度。
5)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GB/T 8170—2008)的规定。(www.xing528.com)
6)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其产品序号。
注意:最后一位数字较易弄错,0代表的第一代产品,而不是1,在此1代表的是第二代产品。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五部分,用反映车辆结构和用途特征的三个汉语拼音表示,结构特征代号按GB/T 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标准执行,也适用于专用半挂车。客车中常见的是特种客车,如采血车。
【企业自定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从一位到五位不等。
下面是我们列举了几个客车型号的例子,如:
①车型ZK6127H:是宇通的后置12m的长途客车。
②车型ZK6932D:是宇通的前置9.3m的长途客车。
③车型ZK6116HG:是宇通的后置11m的公交客车。
④车型XMQ6129Y5:是大金龙的后置12m长途客车。
⑤车型XMQ6110GS:是大金龙的后置11m双层公交客车。
⑥车型XML5150XCX:是小金龙的15t级的采血专用客车。
表2-4 国内47家客车企业的厂家代号和企业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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