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学术自由。梅贻琦认为大学教育之所以能够培养新民,主要在于社会的倡导与表率,以及新文化因素的孕育涵养与简练揣摩。而新文化的因素,除了“师生的德行才智,图书实验,大学的设备”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由探讨之风气”。他引用胡援先生的话“艮言思不出其位,正以戒在位者也。若夫学者,则无所不思,无所不占,以其无责,可以行其志也;若云思不出其位,是自弃于浅陋之学也”。他把“无所不思,无所不言”赋予新义,即为“学术自由”。他强调,这种自由主义与放荡主义、个人主义以及乐利主义都是截然不同的。学术自由是建立在“知、情、志之陶冶”上,“以言知,则有博约之原则在,以言情,则有裁节之原则在,以言志,则有持养之原则在”上的“无所不思,无所不言”[34]。
其次,民主自治。清华施行民主治校的管理体制,教授会、评议会和校务会议构成了这一体制的基础。它的基本框架是:除了一个分别以校长、各学院院长、各学系主任为首的校、院、系二级教学、行政结构外,还逐渐形成了一个和这个结构并立的、不同于当时校长独揽权力的新领导体制。这一新体制在1926年,由当时任清华教务长的梅贻靖先生所制订的《清华大学组织大纲》予以确认。该大纲提出,“组织方面采用教授治校之原则”,设立“以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七人组织的”九人评议会,设立“以全体教授及行政部各主任组织的”教授会。此后又增添了校务会议。民主治校体制又反过来保障和维护了清华的学术自由。“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清华园内各种政治立场截然相反、学术观点大相径庭的“流派”始终并行不悖,形成了一种大气、宽容、和谐、开放的蔚蔚之风,为通识教育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再次,大师引领。梅贻琦1935年在其《就职演说》中即指出:“办学校,特别是办大学,应有两种目的:一是研究学术,二是造就人才。”而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设备,其二是教授”。因此,他在主政期间,特别注重清华大学的师资建设。因为,“设备这一层,比较容易办到,我们只要有钱而且肯把钱用在这方面,就不难办到。可是教授就难了。一个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全在于有没有好教授”。“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他认为,“我们的智识,固有赖于教授的教导指点,就是我们的精神修养,亦全赖有教授的inspiration”。梅贻琦特别强调教师对学生发展的引领作用,并提出了著名的“从游论”。他认为,学校环境就像水,教师像大鱼,学生像小鱼,大鱼前导,小鱼尾随。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在教学过程中,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良好的学习环境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最后,梅贻琦还在《大学一解》中就大学通识教育的不足提出了两个具体的补救措施,“一为展缓分院、分系的年限,有自第三学年始分者;二为第一学年增设‘通论’之学程”[35]。
在梅贻琦的影响下,清华还涌现了一大批“大师”级的教师和教授们。他们大多都是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通人,同时也积极主张大学教育应以“通识教育”为目标。正是在以梅贻琦为主的清华大师们披肝沥胆的努力之下,清华培养出众多在各个领域真正称得上“一流”的人才,开创了清华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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