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认为,“社会所需要者,通才为大,而专家次之,以无通才为基础之专家临民,其结果不为新民,而为扰民”[19]。
梅贻琦通识教育思想的核心理念集中体现在“通识为本,专识为末”这个重要的观点上。他认为“通识,一般生活之准备也;专识,特种事业之准备也。通识之用,不止润身而已,亦所以自通于人也,信如此论,则通识为本,而专识为末”[20]。
梅贻琦认为,大学教育的重心应该在通而不是专。“大学期内,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换言之,即须一反目前重视专科之倾向,方足以语于新民之效。”[21]因为,通是为了整个人生,专是为了某种事业。事业仅是人生的一部分,是为了辅助和推进人生的发展,“夫社会生活大于社会事业,事业不过为人生之一部分,其足以辅翼人生、推进人生,固为事实,然不能谓全部人生寄寓于事业也”[22]。因此,大学教育不能反其道,将整个人生寓于某种事业之中。(www.xing528.com)
对于通专并重的观点,梅贻琦予以反驳。他认为这种观点“有不尽妥者,亦有未易行者”。因为大学四年时间有限,通专并重,往往使得学生学业任务偏重,学习的效果难以保证。“大学四年而已,以四年之短期间,而既须有通识之准备、又须有专识之准备,而二者之间又不能有所轩轾,即在上智,亦力有未逮,况中资以下乎?”[23]因此,他认为“并重之说所以不易行者此也。偏重专科之弊,既在所必革,而并重之说又窒碍难行,则通重于专之原则尚矣”[24]。他认为,通识教育,一方面是学生要对自然、社会和人文三大科学有基本的了解;另一方面是学生要对这三大科学能融会贯通,了解它们的内在联系。通识内容庞多,如果学习时间短少,就会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知识掌握浅薄,往往是一知半解,类似于一种道听途说。
梅贻琦认为大学是培养“通才”的场所,“造就通才虽为大学应有之任务”;专门人才可以通过大学的研究院,高级的专门学校和社会实践训练来培养,“一曰大学之研究院。学生即成通才,而于学问之某一部门有特殊之兴趣,与特高之推理能力,而将以研究为长期或终身事业者可以入研究院。二日高级之专门学校。艺术之天分特高,而审美之兴趣特厚者可入艺术学校;躯干刚劲,动作活泼,技术之智能强,而理论之兴趣较薄者可入技术学校。三曰社会事业本身之训练。事业人才之造就,由于学识者半,由于经验者亦半,而经验之重要,且在学识之上,尤以社会方面之事业人才所谓经济长才者为甚,尤以在今日大学教育下所能产生之此种人才为甚”[25]。他特别强调社会实践对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作用。他认为“今日大学所授之社会科学知识,或失之理论过多、不切实际,或失诸凭空虚构,不近人情,或失诸西洋之资料太多,不适国情民性;学子一旦毕业而参加事业,往往发见学用不相呼应,而不得不于所谓‘经验之学校’中,别谋所以自处之道,及其有成,而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则泰半自经验之学校得来,而与所从卒业之大学不甚相干,以至于甚不相干”[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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