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是课程研究中的核心问题。根据不同的视角和价值取向,人们对于课程内容又有不同的理解。“从知识本位出发,课程内容就是学生所学习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由学科专家进行选择和组织的。若从活动本位出发,课程内容的重点不是学科专家为学生选择了哪些知识,而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做了些什么。若从经验本位出发,课程内容则被视为学生的学习经验,即学生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163]相比较而言,虽然知识本位的理解是最古老且最有争议的,但是知识本位的视角也是最稳定并相对更可控的。因此,本书拟基于知识本位的视角,将课程内容理解为主要指学生所学习的知识。吴康宁认为,“并非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所有知识都可以看作课程内容,只有经过了政府或者是政府制定的专门机构审定的教育文本,即教材,才可以作为课程内容,因为教材被指定为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制度文化与法定知识”[164]。本文亦将采用这个观点,以科目教材为对象,对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内容展开研究。
这一时期,大学通识教育的课程内容比较繁杂。这从预科三年、两年的课程量便可见一斑,其时预科课程基本都有十几门课程,内容遍及语言、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数学、哲学等多个领域。究其原因,在于此时的预科实则承担了中学教育的课程任务。预科废除后,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制度规定,各大学所开设之科目大相径庭。有些大学直接取法欧美大学的通识教育课程模式,例如清华大学大学部,其通识教育主要通过全校的共同必修科目来实现,且课程内容较为规范简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科目:国文、英文、社会科学(任选一门)、自然科学(任选一门)、体育。这是对全校学生的要求,具体到各个院系,又会有各自的院系必修与选修。其课程设计层层递进。其他大学,大多各院系自行设计课程,至于该设哪些课程,全由各系自行商定,因此,有些大学或院系通识教育课程内容较为繁重,甚至将部分专业课程也纳入共同必修课程;有些大学几乎没有通识教育课程,直接让学生进行专业课程的选习。(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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