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颁布的《大学令》将大学的宗旨阐述为“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154]。这一宗旨将大学与专门教育区别开来,大学只教授学生以高深的学问,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成为“硕学闳材”,学生既已成才,便可为国家之需要而服务。从这段关于大学宗旨的表述来看,大学的培养目标是“硕学闳材”。何以养成“硕学闳材”?则通过教授“高深学术”以达成这一目标。而“应国家需要”,某种程度上是“硕学闳材”的本身的价值体现之一。因此,从国家层面来看,这一时期大学教育的目标,或者说大学人才的培养规格要求是“硕学闳材”。仅从字面意思来看,“硕”与“闳”显然区别于“专”与“精”。《说文》有言,“硕,头大也”,后引申为“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之意。“闳”同“宏”,有“宏大”之意。可见“硕学闳材”,是一种学识渊博、品性高尚的“大才”。这与通识教育致力于培养博学多能、健全人格的人的目标如出一辙。因而,从这一人才培养目标来看,当时的大学教育实则是一种通识教育,或者说是以通识教育为基本的教育。
当时,各个大学除了遵照《大学令》中规定的大学宗旨,各自也有学校自身的甚至各个院系的培养目标。众所周知,培养目标的达成,最终要落实到课程上,课程的设置不可能不受到培养目标的影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课程目标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课程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代表培养目标。
从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来看,这一时期,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的最直接目标在于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必不可少的基本或基础性知识。这一目标在预科阶段表现为对文理科基本课程的重视,如国文、外文、数学、物理、化学、博物等。1917年之后,通识教育逐渐由预科过渡到本科一、二年级,从本科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来看,也比较重视外语、国文以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方面常识性或者概览性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当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必不可少的基本或基础性知识并非大学通识教育的最终目标,其最终目标在于为学生今后的更高层次的发展打下基础,使学生成为视野开阔、心胸豁达的“博雅”之人。且看北大史学系通识教育课程的目标,“学史学者,先须习基本科学……所谓基本科学者,即地史学、人文地理、生物学、人类学及人种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宪法、社会心理学等,必须与二年之内先行学完,乃可研究史学”[155]。“本系课程,就史学应有之常识,务求设备完全。至于得此常识以后,欲专研究人类全史,以成所谓世界史或普通史;或专研究一国史……或专研究学术史,则任各生之志愿。此则大学院或研究所之责任,而非本系四年内所能谋及。”[156]从这段话不难看出,其所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基本科学者)的根本目的,乃是为学生今后之专业研究打下基础,致力于为学生今后的专门研究奠基。除了这一最终目标外,通识教育课程还希望将学生培养成“博古通今”的“博雅之人”。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在阐述其课程编制的目的时,明确指出“为使学生得能成为博雅之士,了解西洋文明之精神,熟读西方文学之名著,谙习西方思想之潮流……创造今世之中国文学,汇通东西之精神思想而互为介绍传布”[157]。(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这一时期的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目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在于使学生掌握广博的基本知识;第二,在于为学生以为今后之专门发展做准备;第三,在于使得学生最终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博雅”之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