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围绕日本“和平宪法”的坚持还是修改,日本政坛内外的较量进入关键时刻。
“二战”后在美国督导下制定的《日本国宪法》(俗称“和平宪法”)第二章第九条说: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在宪法第九条护荫下,战后日本赢得了繁荣与安定,日本人民受益于“和平宪法”,因而拥护“和平宪法”,反对修改“和平宪法”。然而,念念不忘昔之“强国盛况”的日本保守势力一直认为,“和平宪法”使日本成为“非正常国家”,因为正常国家应当拥有军队、享有战争权,尤其当日本经济强大以后,一些政治家更用力谋求日本成为政治大国、军事大国,而实现此一图谋的突破口,便是“修宪”(即修改宪法第九条)。
修改和平宪法的努力,始于鸠山内阁(鸠山一郎1954年11月至1956年12月连续3次组阁)。第3次鸠山内阁成立后,由于自由、民主两党合并成为自由民主党,政府势力加强,鸠山一郎加快改宪步伐,力促议会通过《宪法调查会法案》,为修改宪法做准备。此一企图未果。鸠山提出修改宪法,以便日本向海外派兵,是这位屡次失言的首相“最大的失言错误”。[5]
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降,护宪与修宪之辩一直未曾止歇,这是日本和平民主力量与保守政治势力抗争的一个集结点。
笔者20世纪末、本世纪初讲学日本数年间(1998—2001,2004—2005),在东京、名古屋、京都等地多次旁听此类研讨会和群众集会,对此辩有近距离观察,感到论题的尖锐性与复杂性,并对护宪者深怀敬意。(www.xing528.com)
近年来,日本国内“修宪论战”日炽。时下正进入决战阶段,有待观察。
与“修宪之争”紧密相关的是围绕《日美安保条约》的抗争。
签署于1952年的《日美安保条约》是“二战”后日美关系体系的基石之一。这份军事文件,强调美国可以长期使用设在日本的军事基地,以“维护远东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此处的“远东”包括朝鲜半岛、中国台湾等日本周边地区。1960年修订后的《日美安保条约》,进一步明确了美国防卫日本的义务。30多年后的1996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与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联合发表《美日安保共同宣言》,宣称“一旦日本周边发生武力争端,美日即有共同防御之责任”。总之,日美不断扩大安保条约涉及范围,使日本拥有更多的军事自由,其危险性显而易见。多年来,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为制止这种趋势,展开顽强、持久的抗争。
在战后一个时期,《日美安保条约》使日本躲在美国大兵背后,可以专心致力于经济建设,而不必担心国防安全,也不必对国防投入巨额资金。这是日本迅速从战争废墟上一跃而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原因之一。但是,《日美安保条约》并未明确与《联合国宪章》(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的关系,从而造成日本拓宽国际政治空间的障碍,也是近些年日本争取加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简称“入常”)遇阻的原因之一。
业已成为经济大国的日本梦想成为政治大国乃至军事大国,但它与美国的特殊关系及其往昔的侵略者形象,在相当程度上不利于亚洲国家将其视为“友邦”。日本右翼坐大,促使政客们扮演民族主义者,在参拜靖国神社等问题上伤害邻国感情,不惜使外交关系降至冰点。冷战结束后,日本部分政治家渲染美日同盟可以应对所谓“中国威胁”;又在包括历史认识等诸多问题上对中国等亚洲邻国摆出一副强硬姿态,军事动作日益频繁:向海外派兵、增加军费预算、大幅度添置先进武器,等等,显露出日本恢复昔日军事强国的诉求。
近些年来,美国高调宣示“重返亚洲”战略,利用钓鱼岛、南海等问题的争端,联合诸国,采取“群狼战术”围堵中国,阻碍中国和平崛起的步伐,维护“二战”(尤其是冷战结束)之后由美国领导的国际秩序、由美国制定的游戏规则。虽然美国声称希望看到一个繁荣、稳定、负责任的中国和平崛起,但是,美国从其国家利益及全球战略出发,将“制衡中国”作为政策重心。为此,美国必须拉拢亚太“亲美”盟友,炒作“中国威胁论”,布署、强化针对中国、遏制中国的所谓“第一岛链”“第二岛链”。而这一切战略布置,日本都是美国棋局中最重要的棋子。
在此种大情势之下,日本的军国走向,连同其历史修正主义,都得到美国的容忍,乃至受到鼓励(不排除在个别具体问题上敲打日本)。这是人们必须看清的近期、中期形势。而正如识者所云,美国扶植日本重整军国,存在“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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