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历史科学的唯物史观的一大特色,是将社会经济考察引入历史研究,诚如恩格斯所说,德国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理论内容来自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27]。中国社会史论战诸派不同程度地运用此一唯物史观的理论与方法,而以郭沫若为代表的一批左翼学者更为自觉地尝试运用经济分析、社会结构分析来考察中国社会,尤其是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观点探究中国古史,突破传统史学的政治史框架,整合经济史、社会史研究,形成以“社会形态”为研究对象的新的史学范式,并采纳王国维(1877—1927)倡导的“二重证据法”,以考古发掘的甲骨卜辞和青铜铭文固有古文献相参校,考证辨伪,发前人所未发。他们在追慕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的同时,也试图作出自己的创造性阐发。郭沫若1929年9月20日写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提出:“世界文化史的关于中国方面的记载,正还是一片白纸。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上没有一句说到中国社会的范围……在这时中国人是应该自己起来,写满这半部世界文化史上的白页。”[28]郭氏显示了一种气吞全牛的豪气,而郭氏等学者所做的工作,也确乎有突破前人之处,诚如日本的中国历史学家西岛定生(1919—1998)所说:郭沫若、吕振羽(1900—1980)等的研究,“就当时而言,是划时代的业绩,引起极大的爆炸性批判”[29]。我们今天探讨古史诸问题,应当以此种“划时代的业绩”为前进基点,不仅要继续采用“二重证据法”乃至“三重证据法”(文献、考古发掘材料、民俗及口碑材料的参校互证),尤其要珍视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学说的合理内核,以此观察“历史全体”。
以“社会形态”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对象是马克思的创造。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多次出现“社会形式”提法,含义接近“社会形态”这一短语。马克思1859年撰写《〈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较早阐发“社会形态”的历史内蕴,指出: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30](www.xing528.com)
其中“形态”借自地质学术语,本指地壳历史中先后形成的岩层,一个形态就是一个不同的岩层单位。而“社会形态”是指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以一定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状况,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历史的统一,表示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或一定的社会类型。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是社会形态之构成的三项要素。社会形态包括:社会技术形态(生产力)、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社会政治形态(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文化形态(思想上层建筑)。[31]社会形态研究可以达成对“历史全体”的把握,可以为宏观历史分期提供切实的、富于历史内涵的标准。这都是旧史学难以企及的。
运用唯物史观及其社会形态学说研究中国古史,是历史学的一大进展。然而,任何学说一旦被公式化、教条化,便有误入偏锋的可能。中国社会史论战诸派试图以“社会形态说”诠释中国历史,难能可贵,其开启先河的功劳不可抹杀。然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此一甚有价值的努力却受到教条主义影响,导引出若干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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