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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史:污泥浊淖中的黑脸包青天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司马光在《张方平第二札子》中说:“向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包拯担任天长县知县期间,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对待百姓可以说是“爱民如子”,而对待贪官污吏则可以说是“疾恶如仇”。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历代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

宋朝史:污泥浊淖中的黑脸包青天

宋朝有句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里人们是用阎罗比喻包拯铁面无私,直到现在,还在传唱“铁面无私包青天”。

包拯生活在真宗和宋仁宗两朝之间,这是宋朝历史政治相对清明的一段时间。作为封建士大夫的一员,包拯可以说完全能够代表宋朝士大夫的一个侧面。虽然宋朝的士大夫在军事上苍白无力。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宋代的士大夫也并不是没有能人,余英时就认为:“宋代士阶层不但是文化主体,而且也是一定程度的政治主体,至少他们在政治上所表现的主动性超过了以前的汉唐和后面的元明清。”

包拯于景祐四年(1037)正式登上仕途,经过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创业立制,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一个稳定发展时期,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内忧外患。外有辽、西夏与宋鼎足而立,宋朝每年以相当数量的“岁币”“岁赐”维持着和平共处的局面;国内政治腐败,冗官、冗兵、冗费日益严重,土地兼并激烈,小规模的农民起义接连爆发,社会矛盾、阶级矛盾都在发展,政治、经济危机四伏。包拯虽然没有像在他之前的范仲淹和在他之后的王安石那样,提出和推行一整套系统的新政和变法,但他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提出和实行了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兴利除弊,为民造福。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巩固宋朝的封建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很大部分也在于此。

司马光在《张方平第二札子》中说:“向者仁宗时,包拯最名公直。”与司马光同时代的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也说:“包孝肃尹京,号为明察。”枢密副使吴奎所撰《孝肃包公墓志铭》说:“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

宋神宗时,西羌俞龙珂投宋,对押伴使说:“平生闻包中丞拯,朝廷忠臣,某既归汉,乞赐姓包。”神宗允其所请,赐姓名为包顺。

从像司马光这样的士大夫,到童稚、妇女、小夫、贱隶,都对包拯倍加赞扬。当然包拯也不是浪得虚名,《宋史》上记载的包拯的两件事情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包拯担任天长县知县期间,有盗贼将人家牛的舌头割掉了,牛的主人前来上诉。包拯说:“你只管回家,把牛杀掉卖了。”不久又有人来控告,说有人私自杀掉耕牛,因为当时法律规定,不准私自屠宰耕牛。于是,包拯道:“你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还要来控告别人呢?”这个盗贼听罢又是吃惊又是佩服。后来,包拯任端州知州,端州这地方出产砚台,但他在任职期间,他没有拿一块砚台回家。

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受到皇帝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他调到东京府。这是包拯自进京考试之后,第二次来到京城。他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朝廷各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辽国,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博得赞赏。

包拯对待百姓可以说是“爱民如子”,而对待贪官污吏则可以说是“疾恶如仇”。无论是宰执大臣,还是皇亲国戚,见其有过,包拯必加弹劾,以至于“包弹”在当时即成为一句典故。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三记载:“都邑谚……目人之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

包公的清名一方面也来自宋朝的吏治腐败,中国历代都有奸臣,宋朝尤其突出。不算个别为非作歹的奸佞之臣,仅群体性作乱的奸党就有“六贼五鬼”。“六贼”是蔡京、童贯、王黼、梁师成、朱勔、李彦,“五鬼”是王钦若、丁谓、林特、陈彭年、刘承珪,以后还有秦桧贾似道、韩侘胄等。在奸臣群出的宋朝,包拯确实是显得格外抢眼。(www.xing528.com)

宋朝的吏治给了包拯充分发挥其“包弹”特长的空间,比较著名的弹劾有两次:一是弹劾贪官酷吏王逵。王逵曾经因为为政残酷而被降职,后来王逵又由知徐州升任淮南转运使。包拯与陈旭、吴奎接连四次上疏弹劾王逵,指出:任命王逵这样的贪官酷吏担任转运使,等于是拿一路的百姓让他去残害。义正词严,朝野震动。

二是弹劾“国丈”张尧佐。张尧佐自恃权贵,横行不法。皇祐二年(1050),包拯与陈旭、吴奎等毅然上疏,弹劾张尧佐,宋仁宗却置之不理。皇祐二年闰十一月,一天朝退,御史中丞王举正留百官廷诤。包拯与吴奎等七名台谏官在宋仁宗面前争辩不已。包公口若悬河,言辞激烈,竟将唾沫星子溅了宋仁宗一脸。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云:包拯“又迁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为人刚严,不可干以私。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吏民畏服,远近称之”。

包拯在知开封府时,除了铁面无私、办案公允,还有一件有关诉讼的事很值得称赞。原来规定,百姓到开封府告状,不能直接到知府的大堂上递状申诉,必须由府吏转呈知府,是否受理,何时开庭审理,要等候府吏的通知。包拯对这项弊政进行了改革,允许投诉人直接到知府大堂递交状纸,面陈冤屈。这样,投诉人一开始就能和知府见面,断案也就公平合理多了。嘉祐七年(1062)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逝开封。

宋人吕本中说:“当官之法,唯为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在这些方面,包拯都做得比较好,因此可以称之为清官的典范。

包拯的风范不仅影响大宋一朝,历经千年之后,他的风范也一直为后人所景仰。现在,在中国文化中,包公是清正廉洁的代表。他的威严而正直的黑脸不仅仅存在于戏台上、历史中,而且已经作为正义的维护者深入了人民的内心。

一个人在历史上的功过是非,要用他的实际行动来谱写。一旦他的行为被大众歌颂,就证明他对社会、对人民有功,那么,历史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历代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是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为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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