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保护
1.一般地区的保护
各种架空电力线路通过一般地区的边导线外侧延伸距离不应少于表3-13所列数值。架空电力线路的线路杆塔档距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3 边导线外侧延伸距离
表3-14 架空电力线路的线路杆塔档距/m
2.人口密集地区的保护
(1)架空电力线路与各种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遵循《电力线路防护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3-15中的规定值。
表3-15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3-16规定。
(3)架空电力线路与街道行道树(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4)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表3-18规定值。
表3-16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m(www.xing528.com)
注: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表3-17 架空电力线路与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表3-18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①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m的区域;②66kV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m的区域。
(6)规划新建的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地下电缆线路:①在市中心地区、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路、人口密集区、繁华街道等;②重要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和对架空导线有严重腐蚀性的地区;③走廊狭窄,架空线路难以通过的地区;④电网结构或运行安全的特殊需要线路;⑤沿海地区易受热带风暴侵袭的主要城市的重要供电区域。
(二)电力电缆的敷设与保护
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m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海底电缆保护区一般为线路两侧各3.7km(2海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若在港区内,则为线路两侧各100m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三)核电厂安全防护
核电厂非居民区周围应设置限制区,限制区的半径(以反应堆为中心)一般不得小于5km。核电厂周围应设置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半径(以核反应堆为中心)为10km。应急计划区内不应有10万人以上的城镇,并不宜有人口密度超过10000人/km2的人口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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