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约翰逊
Philip Johnson,1906-2005

菲利普·约翰逊的一生可算是美国当代建筑史的缩影,仅就大多数中国人心目中的“美国式现代化”的形象认知而言,约翰逊甚至是一位比路易斯·亨利·沙利文(Louis Henry Sullivan,见附录16)和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 Lloyd Wright,见附录18)更“美国化”的建筑师。埃森曼(见本书第8章)称其为美国建筑界的“教父”,的确实至名归。1932年,他创建了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建筑和设计分部;1978年,他获得美国建筑师学会的金奖;1979年,约翰逊又成为普利兹克建筑奖的第一届得主。(https://www.xing528.com)
对美国当代建筑的发展,他有两大功绩:其一,他最早把欧洲的“现代主义”介绍到美国,但这个过程并不愉快,因为他关于欧洲现代主义的解说被铺天盖地的“误读”所淹没,而后在欧美流行的所谓“功能主义”和变异了的“现代主义”并非其本意;其二,他还是最早投身于“后现代建筑”的设计和理论建设中来的建筑师之一,而且因其在美国建筑界的影响,特别是其曾为现代主义大师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Mies van der Rohe,见附录26)工作过,他的这一“转变”就显得尤为引人注目。
就私人生活而言,他也有两件事令人不胜唏嘘:其一,1967-1991年间,约翰逊一直与约翰·伯吉(John Burgee)合作,这是约翰逊创作的高峰期。1986年,他们的事务所迁入了他们自己设计的新建筑“口红大厦”(见后),伯吉想在事务所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谈判他成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只把较少的股份留给了约翰逊,最终约翰逊离开了公司。失去约翰逊后,伯吉带领的公司后来被仲裁判定为破产。而约翰逊后来又在口红大厦中开设了一个较小的事务所。其二,约翰逊是同性恋,被称为“美国最著名的同性恋建筑师”,他和自己的长期伴侣大卫·惠特尼(David Whitney,见附录78)共同生活了45年。二人先后于2005年辞世,其间只有5个月的时间他们曾阴阳相隔。约翰逊在私人情感上的“长情”和在艺术创作中的“多变”,令人着迷。

图1-1 玻璃住宅是约翰逊职业生涯早期现代主义风格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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