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村内林木长期遭受野火焚烧、随意砍伐及畜牧践踏,政府未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制定普遍护林、重点护林政策,村上随之出台护林公约,制止乱砍滥伐。1958年大炼钢铁,本村林木破坏严重。1962年重申护林制度,加强管理。1963年开始,各生产队派一名专职护林员保护林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65年大队开展“保护林木、人人有责、护林光荣、毁林可耻”的宣传教育,公私林木都必须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并严明奖惩制度。1966年各生产队收了社员自留树,挫伤了社员护林的积极性,毁林现象又有抬头。
退耕还林(www.xing528.com)
1980年后,按照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业管理办法,对毁林者严肃处理,雇用专管人员护林,并每年支付报酬,给予补贴。1988年,组织群众学习森林法,教育每个公民按照政策要求管护林木。1994年,大力宣传县人民政府林木管理规定,对村民进行护林政策教育。1995年至2016年,提倡“三分造,七分管”,坚持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政策,鼓励村民植树造林,使林木管护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林木管护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从2003年开始,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封山禁牧政策,牛羊等牲畜一律进行圈养,禁止上山放牧。经过反复地宣传教育,广大农民认识到了封山禁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好处,绝大多数饲养户能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圈养牛羊。经过多年封山禁牧,杨家店村植被迅速恢复,野生动植物逐年增多,生态环境逐年好转。如今,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山坡底林草茂密穿靴,山顶桃、杏花戴帽,中间绿油油的各种农作物怀中抱”。荒沟植被茂盛,沟中流水四季常清,山中山鸡、野兔随处可见。农民有更多的富余时间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和十年前相比,杨家店村自然环境和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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